第16章 无法摆脱的身影[第2页/共2页]
这个时候再有魅力的男人,帅哥,都不会打动我,是不是这类感受就叫心死了呢!
曾经觉得,孤傲与孤单是孪生姐妹,可真正走入这一时候时,才略有感悟,孤傲的人并不必然孤单,孤单的人必然孤傲,孤单是因为思念谁,思念的滋味就象一杯苦咖啡,俄然间发明平时喝咖啡放两块糖的我,竟然戒了糖,沉沦上那苦苦的,余味未了的苦涩,只要如许表情仿佛才会开释一些积郁的能量。
我就属于这类,幸运滞后的痴钝型。
很多的时候,没法判定,目前的挑选,是否精确。
鼎轩葫芦里买的甚么药,我一无所知,他也并未直接对我表白甚么,但是,却派了一个司机凯尊,没日没夜的,神出鬼没在我的摆布,说讨厌他吧,人家关头的时候救了本身,但是,他就似一个幽灵,出其不料的随时呈现。
为了回避IT的我提早五天达到西安,煜城是喜好这个都会的,古文明和当代化是这个都会的首要元素之一,西安是中国汗青上闻名的四大名都之一,曾有周,秦,汉,唐等十三个朝代在此定都,煜城给这个都会起了另一个名字“梦回大唐”。
找到了一些心机安抚,但是却没法排解那些个孤单,越来越孤单,越来越孤傲。
上帝,有没有一种思念叫忘怀,让我忘怀吧,起码让我们各自平行的糊口在本身的天下里,让我去鄙视一些陈腐的词语。
我内心猜疑着,也不晓得他到底是为了甚么,不管到了那边,在这个古城,都还似在他的把持之下,这个都会我也偶然久留,仓促的在我和煜城走过的处所,再一次的走过。
西安,碰到了鼎轩,不晓得是福还是祸,不知应当逗留还是持续,或许,此次自以为的壮游,实在,就是一次虎头蛇尾的流浪吧。
“孤傲的人老是说无所谓!”倔强的我,却在日记的扉页上,写下大大的这几个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