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九十八章:高手风范[第2页/共3页]
第二点,剧情。
提及来,我就是地痞在宿世火的启事,并不是因为他是超白金作者血红所作。在当时,我就是地痞是血红的处女作,当时的血红一点名誉也没有,美满是一个新人。至于这一部小说为甚么火,还是如此前黄一凡所说,我就是地痞是一部标准的小白流作品。
我就是地痞,便是一部标准的爽书。剧情从开端到结束,那但是一起爽到底。
嗯,我也感觉。
经历了这么多,黄一凡对于这一些掐架也算是看破了。
他是不成能去连横,更不成能去幻月。
如此小白流作品,他如果不火,那就没天理了。
这是宿世超白金作者血红大大的成名作,标准的小白流作品。
一定,如果是天下第一白脱手或许有这个能够,但他只写开首,前面交给别人写。天国鸟固然不是甚么大神级作者,但也是4级作家,谁胜谁负,那可不必然。
在收集文学最早生长之初,很多作品都采取我为视角。这类用我写作的体例极大的加强了笔墨的代入感,很多读者只是一看,就会不由自主将本身代入到故事当中,以为故事里的仆人公就是本身。这一代入,前面统统的统统就好说了,读者成了仆人公,开端交战天下。
小说三要素是甚么,人物,剧情,背景。
大师看网文是为了甚么,大师为甚么喜好看网文?
等候,等候战役。
本身出开首,出纲领,让别人续写,天下第一白这是要暴走的节拍呀。
笔墨固然首要,但剧情更首要。
我真的很难信赖,你天国鸟如此品德是如何在这个行业圈混的。或者说,你的读者晓得你如许的品德,他们还会看你的书吗?好吧,实在我也一向以为,品德好不好与能不能写出好的作品没有太大的干系。固然,你的无耻已经让我鄙夷了好久。不过,你觉得,躲到幻月我就灭不了你吗?抱愧,既然你想找死,那好,我们现在就开战。
当下,黄一凡亦是开贴,直接说道。
很简朴,他们喜好看一部爽书。
如果这个时候你的剧情不爽,哪怕写得再好,估计也没有几个读者喜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