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八章:完美逆袭[第2页/共3页]
双手按扶着的桌子,不知何时已经微微的颤抖。
“霸道,刚才我用小号给天下第一白投了一票。你别怪我,他喵的,他这首男儿行写得太典范了,不投他一票我感受对不起我的知己。很抱愧,霸道,下次,下次我必然投你。”
大神签约群里某位7级大神说道。
多少年了,自小时学过唐诗宋诗以后,多少年没有读过如此典范的诗句了。
但是,一首男儿行出来以后,倒是将他们的热血全数激起出来。
这是网至建立以来,向来没有过的盛况。
睚眦即杀人,身比鸿毛轻。
他要学这一首男儿行普通,以一敌百,搏命血战。
一呛热血,终究在此时,被这一首诗给引爆。
我欲学古风,重振雄豪气。
好诗,男人就应当有如许的豪气。
割股相下酒,谈笑鬼神惊。
毕竟,这是当代都会,这里再也不是唐诗宋词的期间。
兄弟们,或许你们不熟谙天下第一白,不过,这没干系,这首男儿行恰是网作者天下第一白所著。现在,如果你感觉这一首诗打动了你,如果你感觉这一首词写尽了男儿志气。那么,请您与我们一起,为天下第一白投上贵重的一票。
当天下第一白的票数如雪花一样澎湃着追着霸道的票数之时,全部写手圈沸腾了。
跟着这一篇男儿行,刘飞东大声的念叨。
男儿仗剑行千里,千里一起斩胡羯。
各位,固然我不认得天下第一白,但冲着这一首诗,我便给天下第一白投上一票。
杀得是谁,剑指霸道。
身佩削铁剑,一怒即杀人。
加上我一个,不为别的,就为天下第一白写出的这一首男儿行。
君不见,狮虎猎物获威名,不幸麋鹿有谁怜?
嘴角里,刘飞龙喃喃自语。
“天下第一白是我等扑街的表帅,今后,老子再也不鸟那所谓的大神了。”
胸中的热血,也跟着这一首男儿行,越来越滚烫。
本来我觉得霸道写的小说很豪放,很豪情。但看到这一首男儿行以后,我才发明,与天下第一白比起来。霸道的那点豪放,那点豪情,连天下第一白的十之一二,也比不了,我愿给天下第一白投上一票。
不管是摘其任何一段,看过之人,都要被这一首词给震惊住。
但明天,这一首男儿行,却将刘飞龙带到了慷慨激昂的盛唐。
谁也未曾想到,一首诗,他能够窜改一场战局。
今欲觅此类,徒然捞月影。
后代情,且放弃,瀚海志,只今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