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奔袭(上)[第4页/共4页]
公子瞥一眼那边,不再多言,由我摆布。
他的腰上另有一只腰牌,我顺道也挂在身上。
可惜这活计也因很多年不做而有些手生,又兼夜里看不清楚,只能将眉眼装成个大抵。不过也恰是因为如此,马脚不轻易被发明。
鲜卑人不像中原那样,喜好给统帅配个大旗,幸亏混战时奉告统统人大将首级在此。不过,仍有迹可循。比如,他们都喜好高瞻远瞩,逗留在高处。再比如,他们传令靠发号,而吹号角的人,普通就在主帅身边。
只见大火伸展,浓烟滚滚,到处是错愕失措的军士,摆脱了缰绳的马匹在营内冲撞,混乱不堪。
“非穿不成么?”他问。
荀尚的雄师就驻扎在石燕城前,秃发磐劫营之前,军士大多还在睡梦当中。
隆隆的蹄声由远及近,上万匹马俄然突入鲜卑人当中。那些都是鲜卑人留作预备的战马。鲜卑人善于奔袭,出征时必备马换乘。这些战马被人从藏身之处用炊火摈除出来,惶恐失措,有的身上绑了火把,有的缰绳被连到了一起,嘶叫着,将人马撞开、绊倒,刹时将鲜卑人阵脚冲乱。
这令我非常遗憾,早知公子另有如此筹算,我会想一个流血少些的战略。因为军士动手太重,乃至死尸上的衣服大多染了大块血渍,就连活口的衣服也脏污不堪,要找出像样的衣服实在不易。
以是,开初议事时,公子想让沈冲也留在遮胡关。但沈冲并不肯意,说须得有人去处荀尚奉告企图,若换了别人,只怕又要生枝节。
很多人正围歼荀尚兵马,俄然被背后刀剑劈面砍倒。
看着他,我感觉公子当真生得好,就算披条破麻袋也是倾国倾城。
公然,合法混战之时,我看到沈冲中间一个军士被刺倒落马,一骑朝他直冲畴昔。我忙策马,举起手中的弩,将那人射下。
“霓生,你跟从逸之!”公子对我道。说罢,领着士卒,朝纵深之处冲去。
太久未曾做过这等事,竟手生了很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