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九章 临走前赚点钱[第2页/共4页]
不过,接下来的搜刮财物,可把丁修累得不轻,十几张银票,一百多两黄金,装在身上没题目,可这户人家竟然把大部分银子铸成了银冬瓜,一个冬瓜二百多斤,他连一个都扛不动啊。
至于书画古玩,唐锋又不懂这些,天晓得绣春刀天下里的这些玩意儿拿到实际天下,能不能获得承认,并且,本身也没有那么多时候和精力措置它们。
随后的三天,唐锋与丁修共同默契,又做了三笔大买卖,唐锋的监狱空间里堆积了多少财物,因为有书画古玩,详细代价不好预算,只说丁修吧,算成银子已经有一万五千多两。
锦衣卫总旗一年俸禄不过二十两,一辈子也赚不了这么多。
之前,他不是没有才气打劫这些巨富之家,但毕竟是天子脚下,打劫工具又都是权势滔天的官员,一旦犯结案,蒙受通缉的力度将会是没法设想。
“可惜啊!”
而唐锋现在所出的这个主张就太好了,起首,打劫工具都是即将幻灭的阉党成员,被弄得再惨,也没地喊冤。
古时候,并不是黄金不贵,而是银子太贵,到了当代,白银就不是很值钱了。
“没事,我有分寸。”
狗屁的前程无量。
出来后,身上洁净利索,只要一把绣春刀,现场有这么多部下能够作证,谁敢说他私藏了财物?
别觉得本身有点技艺,就不把东厂和锦衣卫放在眼里了,国度力量一旦当真起来,清算他这个小小的流寇,那还不是轻而易举。
听过以后,丁修的一双眼都在放光:“我先去抢,你再去抓,我们官贼勾搭?”
虽说阉党的重量级人物被拿下的差未几了,但另有一些小鱼小虾,仍抱着幸运心机,自发得埋没够深,应当能蒙混过关。
别忘了这但是作案,不是让你光亮正大的搬场,翻墙上屋的,扛着银冬瓜还蹦得起来吗?
但常言道,三年清知府,十万雪花银,所谓的小鱼小虾那是对比魏忠贤而言的,这些当官的,哪一个不是家财万贯。
这天上午,还是衙门里,唐锋穿戴亮红色的百户官服,来到卢剑星三兄弟的面前。
“哈哈,爽,很爽!”
实际上,他们并不是不想逃,而是拖家带口的,又是手无缚鸡之力的文人,做不到像丁修如许,犯结案子,扛着一把刀便能够流浪天涯。
十比一,很公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