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章 穿越,不肖子孙[第2页/共4页]
他想到《大明令户令》中的一条载文:“凡男女婚姻,各有当时,或有指腹割衫襟为亲者,并行制止”,意义就是男女结婚必须到法定春秋,春秋分歧格者不得缔结婚姻,且制止男女两边的家长在孩子幼年时私定娃娃亲。
“阿囡吃不掉,阿母一起吃。”
从影象得知这是明朝,还是贪腐之风最盛、民不聊生的嘉靖朝,且地处山东东阿,于可远只能45°角瞻仰天空内伤,专业对口了属因而……
大哥归天后,因家道中落,日趋艰巨,母亲便生出让可远代替大哥,到邹平县当入赘半子的设法。
这顿饭吃得很粗陋,也很仓猝,温馨也是阿母和阿囡的,与于可远没有半点干系。
于可远又道:“之前在林家吃了很多,并不饿,只是酒大伤身感觉累,剩下的阿母和阿囡吃吧。”
于可了望了眼阿囡,见她目不转睛地盯着肉粥,就晓得她没吃饱,只将浮的一些肉沫撇到一旁,喝两口稀粥,剩下的半碗便推到了阿囡身前。
于可远情商智商都不低,唯独败给太多女人,读不懂女民气机,看到这对母女掉眼泪,一时候手忙脚乱,不晓得该如何办,“家里艰巨,端赖阿母保持,阿囡又在长身材,我这才将肉粥给你们喝,真没别的意义。”
肉粥,几块零散的肉沫,连米都少得不幸,看上去是如此刺眼。
小娃娃赶紧抱紧掉队来人的大腿。
于可远现在十四,还不到婚配的春秋。
并且明太祖洪武三年时,朱元璋定制:“凡男年十六,女年十四以上,并听婚娶”,就是男女两边若要结婚,男方必须达到十六岁,女方必须达到十四岁,如许才气缔结婚姻。
“阿母,哥,哥哥醒了……”
穿越!
邓氏眼圈翻红,声音颤颤的,“好,阿母和阿囡一起吃。”
墙壁是当代绝迹的泥土所造,老远还能看到墙上坑坑洼洼,以及几张泛黄的贴画,屋子正中间另有一张案几,固然缺了一角,也不丢脸出这木工的低劣工艺。
“吃吧,我和阿囡吃过了。”邓氏开口。
只不过中年妇女脸上的淤青和害怕,将这统统粉碎得洁净。
“阿囡,帮阿母把厨房的那碗肉粥拿来。”邓氏宠溺地摸了摸阿囡的脑袋瓜。
于可远回绝入赘,还以此倒逼母亲,提出去私塾学书。
林家连放九响爆仗,宴请来宾三十余桌。
“还好,阿母帮儿子倒杯温水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