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四章 篝火旁[第2页/共3页]
“汪汪汪!!!”谁知这时候林中传来一阵狗吠声,林凡很快便反应过来,这狗的声音……仿佛是?
小男孩拿出匕首,敏捷地刨开了鹦鹉的肚子,然后将内脏一溜儿的剜了出来。最后带着血淋淋的肉身便直接架到了篝火上。
卧槽!!就这么吃?林凡已经有些退怯了,茹毛饮血,这仿佛有点……不太卫生吧?
肚子填饱了,也该是做事的时候了。林凡起家,正筹办往东边走。
“好吧。”莫里终究被林凡压服。
“我会的。”林凡回身,便欲投入那沉寂的暗中当中去。就算现在是夜晚,也不成怠慢工夫,林凡信赖他的队友们已经开端打击恶人阵营了。
“你等会我。”土着小男孩折回了他的草屋,少顷便又返来,他的手里提着两只鸡。林凡再细心睁眼看时,额,不对,那仿佛不是鸡,是两只非常大的鸟,鸟的羽毛五颜六色的,喙有点弯。
看来不消单独冒险去阿谁处所了,队友们仿佛还没有开端打击。
“哥白尼,你个土狗!你跑那么快干吗?你等等我!”
小男孩立马又问道:“你要一小我去吗?”
小男孩指了指东边。“那边有一条小溪,顺着小溪一向走,就会发明他们的处所。他们就在东边的海岸线边驻扎。”
“不是,我想我的火伴们大抵已经向那边进步了,我得赶到那处所和他们汇合。”
三下五除一,小男孩的行动很敏捷,速率也很快,不一会儿的工夫便将两只肥肥的鹦鹉脱光了衣服,只剩赤裸着的肉身。只是,还是有一些肉毛固执地扎在肉里,林凡感觉有些恶寒,不会就这么直接烤吧?
“烤好了。”莫里将一只冒着油的鹦鹉肉递给林凡,林凡细心接了畴昔。
“是啊,现在你不就见到了!?这类鹦鹉之前在岛上非常遍及,因为没有天敌,以是过得比较舒畅,整天除了吃就是吃,以是我们叫它贪吃鹦鹉。贪吃多了身材就变得肥肥的,我们的族人之前贫乏食品的时候凡是就逮这类鸟吃,这类鸟不怕生,极其好捉。不过现在岛上也很少见了,这两只还是我前天不测碰到的。”
好古怪的名字,林凡想说。公然是原始部落才会取的名字。
“那我也去。”小男孩说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