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六章 公案(一)[第3页/共3页]
“你跟我过来。”胡叔拉着林闻去了他家,翻开门房的窗户,让林闻往里看。
沈逊比林闻年长一岁,两人同一年落第,都是名声大噪的少年才子。林闻很早就传闻过沈逊,却素未会面,但文人相轻的心机捣蛋,他看不起沈逊。
因为他的鼎鼎大名、他的特别身份,加上林融常常使钱通融,林闻在大牢里的日子过得还不错。四年下来,他长高了、长胖了,人也成熟妥当了。
“你真想酬谢我?”
不管胡叔说很多好,林闻都咬定钢牙回绝了。他刚出来,靠卖书画勉强赡养他和林楠,再多一口人,当下他还真怕饿了肚子。
“闻哥儿,闻哥儿在家吗?”
这两年,他们的糊口就靠万雪莹刚开端给人缝补缀补,厥后刺绣、做女红保持。如果没有万雪莹,林闻和林楠还不晓得如何糊口,林闻现在很光荣本身当时一念之仁。万雪莹师从其母,不但刺绣好,还会堆纱花、穿珠花、打络子。之前身在闺阁,做女红只是打发时候,没想到现在成了她餬口的技术。
胡叔长叹一声,说:“你胡婶去了都六七年了,这几年,我想续娶一房,一向没寻到合适的。上个月去江东做买卖,碰到一个老主雇,非要给我先容一个年青貌美的。这不,她只要了一百两银子,就把这丫头给我送到了我住的堆栈。我越想越不对劲,就带这丫头归去找她,没想到她早跑了。我问了这丫头,才晓得她是侯府的蜜斯,被人骗出来拐卖的。我一时没主张,只好把她带返来,刚回到家,听人说你返来了,晓得你有见地,就想找你来讨个主张。”
“你要叫胡爷爷。”林闻抱起林楠,说:“这是我的养子,牢里收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