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七章 公案(二)[第3页/共3页]
结婚前,他恪守礼法,与他的老婆素未会面。只是之前听万武夸耀本身的女儿多么多么贤惠标致,多么多么心灵手巧,他信赖万武,天然内心充满等候。
当然,这些都是后话了。
“呃,这个……”隆顺帝摸着鼻子粉饰眼里的笑意,“沈爱卿有何话说?”
“长公主慧心慧眼,毫不逊于圣贤皇太后。”林闻拿出厚厚一本奏折请内侍呈上,说:“臣替万武之女状告万户侯府,请皇上圣裁。”
“大胆,金殿之上岂能容你猖獗?”隆顺帝沉着脸大声斥责了林闻,又转向沈逊,笑眯眯地说:“沈爱卿还是先退下措置家事吧!有困难固然和朕开口。”
“林兄弟所说的罪名我一条也不敢认,想必是他曲解我了。”此时的沈逊冤比窦娥,被人坑惨了,娶了个母夜叉不说,还被林闻捅到朝堂上丢人现眼。
沈逊是六年前的状元,同林闻一样少年景名,亦是博学多才、风雅超脱。只不过他低调循分,稳妥长进,不象林闻那样起起落落。中状元短短几年,他就由七品翰林升任到从四品内阁侍读学士兼翰林院侍讲学士,非普通的清贵。
圣勇长公主点点头,说:“林状元的案子皇上已经接了,就好好审审吧!”
结婚五年不足,他一向以为他的老婆并非伉俪良伴,直到现在,他才明白本来所娶非人。枉他聪明一世,却被人当作的猴子,真是丢尽了祖宗八代的脸。
“不可――”林闻跳起来一声急喊,吸引了统统人的目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