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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军]糟蹋白莲花什么的最喜欢了!》 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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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四十四章 尾声[第1页/共6页]

“他的腿就是打鬼子的时候弄伤的。”白老头说。

我情不自禁地问道:“为甚么?”

说点乱七八糟的创作心得吧。一开端想写民国文是因为听外公外婆讲了旧上海滩的事,他们当时候是大族少爷蜜斯,几十年来经历过很多风风雨雨。我开端对之前冲突的民国感兴趣,并且查质料,我想了很多个版本的故事,有少爷X伶人,有国军X共军等等。乃至收回来以后我还在改,如果是第一章就跳坑的人会晓得实在我一开端的配角是阿谁捡烟头的小男孩。不过早于这个版本,只存在于我硬盘里的人设和开首中的配角,是顾修戈。

“回锅肉才有好多肉?你睡觉的时候还喜好抽我针头,我把枕头垫上,你把枕头抽掉,不让我好好睡觉。”

顾刘郭三小我的番外我会写的,但是就不贴在网上了,会收录在小我志里当作实体的福利。

而他们对议论本身子辈孙辈的话题就很有兴趣,不过他们议论的最多的,竟然是对方。

再一次感激大师看完这个故事,感谢你们=3=

皮肤较白的那位白叟说:“八十好几了,记不清了噻。”

停在此处,恰好。

闷在家里找不到灵感,我决定出去逛逛。

我问他们国共内战的事,拄拐杖的老头淡淡地说:“我们打完鬼子就退伍回家了,前面的仗没打。”

两人看了我一眼,没有言语,但都冲着我浅笑。我晓得他们同意了。

白老头笑了笑:“不是不想说,是没啥好说的。年纪大了,过了的事,就记不大清楚。”

“故地重游。”

白老头哼了一声。他往下压嘴角,仿佛不想令本身看起来太欢畅,但他眼角眉梢的笑意止也止不住。

第二位朋友小凯,名牌大学博士毕业,从小就是劣等生,拿遍统统奖学金,毕业后被某单位重金聘取,可谓顺风顺水。我问他事情是否顺利,我本觉得像他如许高智商的才子,把握一份事情必定也像读书时候那样轻松。没想到他对我痛骂他的带领。他说他辛辛苦苦念了这么多年书出来,身边同龄本科毕业的同窗已经在职场上斗争了五六年,职位底子不比他低。而他的直系带领,年纪没比他大多少,学历却比他低了一大截,还老是对他的事情指手画脚。壮志未酬的他几近对这个社会感到了不睬解。

瘸老头笑笑:“我二十七的时候,被人曲解是汉奸,那石头砸破我的头,还朝我身上吐口水。当时候我甚么都没有,别说看电视,打电脑,连活下去都很难。但我感觉很好。你们这代人日子超出越好啦,但是让我经历过那些,我也感觉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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