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章 威名扬跃马横刀少年郎[第4页/共5页]
对方见状怒从心头起,马上单手提刀催马来战,沈思也不甘逞强,双脚夹紧马腹迎了畴昔。
卯时未到,晋王已经带人登上了西北城头。极目远眺,宁城四周一派暗淡,灰蒙蒙的云雾覆盖着全部郊野,六合好似深陷在梦靥当中,挣扎着想亮却亮不起来。在天与地的绝顶,绽放了一条青红色裂缝,像是一只冬眠的猛兽在眯起眼眸蓄势待发,只等机会一到便伸开血盆大口将这人间万物吞噬殆尽。
早有英勇部下骑马追去一刀砍下了敌将脑袋,用长枪高高挑起。沈思则调转马头返回原处,抓起了先前插在地上的那杆“沈”氏战旗,他带领生龙活虎的士卒们挥动旗号、高举人头,在敌阵中策马飞奔,振臂号令:“贼将已死,叛军速降!贼将已死,叛军速降!”
卫悠一向跟从在晋王身侧,目不转睛紧盯着城下局势。他脸上看不到任何神采窜改,可两手却在袍袖里死命攥起了拳头,指甲刺得掌心生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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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支东拼西凑的步队,本就毫无军纪法律可言,恰好他们全数人又都觉得这场仗必定胜利在望,只想等宁城北门一破就闯出来大肆烧杀掳掠一番,即便城门不破,宁城里的人们迟早也会本身饿死,他们只需求漫不经心围在外头便能够了。
那些马队个个黑衣软甲,骑术高深,他们如同山洪般囊括而下,敏捷染黑了半面山坡。
实在大哥、三哥谁坐龙椅对他来讲并没别离,之以是挑选齐王,是因为齐王气力够弱,弱到相称长的一段时候都需求靠他这个弟弟出人着力同谋大业。也只要如许,他才气活得更悠长,更安稳。
古往今来,不管朝代如何更迭,皇宫里永久住着一群锦衣华服的禽兽。他们嘴里大讲着仁爱品德礼义廉耻,手上却做着各种耗费人道的险恶活动。儿子杀死父亲,老婆暗害丈夫,明天你不吃掉别人,别天就会被人生吞入腹。
晋王在城头上远远看着,心潮彭湃,这一刻的沈思早已不再是当年手长脚长登高乱窜的小猢狲了,而是遨游于田野上空鄙视百姓万物的雄鹰,战役对少年沈思来讲不止是存亡斗争,更像是一场热血沸腾的游戏。
本来在长刀劈过、避无可避的紧急关头,沈思一翻身滚落而下,他用脚挂在马镫上,后背贴紧马腹,一手扯着鞍桥稳住身材,一手执剑腾空奋力挥出,“唰”地斩断了敌将战马的右后腿。统统行动一气呵成,干脆利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