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章 庸脂俗粉[第3页/共4页]
她记得他有一匹叫做彻骨龙的爱马,身高体健,浑身灵气,脑门有一块红色月牙状印迹,只要悄悄拍一下,它就会像飞起来一样奔驰,真恰是一匹日行千里,夜走八百的良驹。萧冠雪也极其珍惜这匹马,为它盖了豪华的马厩,吃的是千里以外运来的特别粮草,从不答应任何人碰一下。但是在一次打猎中,这匹彻骨龙因为被猛虎惊吓而将他差点摔上马,返来以后他便命令将它正法。
江小楼远瞧着紫衣侯的背影,挑起轻柔的笑意,蚀骨般的柔媚,刚好粉饰了眼底那一抹冰冷。刚才一向噤若寒蝉的金玉这才欢天喜地走过来,连声道:“哎呀,我的好桃夭,侯爷这是喜好你呢!”
江小楼微微一笑,垂下眸子:“侯爷莫要拿我讽刺。”
“桃夭女人如何走了!”
金玉忙着安抚喧哗的来宾们,而别的一侧的楼梯上,谢连城悄悄蹙起眉头,这个叫做桃夭的女子为何如此眼熟?他总感觉仿佛在那里见过,而他身后的怀循清楚已经认出了桃夭便是那一晚救下的女子,却碍于有客在场不便提示,生生憋得小脸通红。
萧冠雪的语气很平平,声音很柔很软,但如此和顺的声音却让江小楼心头攥成一团。
但人越是到了惊骇的时候越是复苏,她的脑海中俄然想起了畴前的事。
这残暴的做法叫烹鹿,脊背上的肉起码最难取,但如此取下的肉才是最嫩最鲜美的。
暗夜里,她这一字字说出来,竟然带着一种念诗唱曲的娇媚,别有神韵。
谢连城当然晓得卫公公在说甚么,如此才子本该被千娇百媚地藏于金屋,谁知竟然沦落至此,如何不成惜呢?
江小楼微微一笑道:“紫衣侯就喜好如许的场面。”
眼睁睁看着一群人消逝在黑暗中,小蝶喃喃道:“这……这是……”
面前这小我,令她感到惊骇,乃至是毛骨悚然。
她不晓得上天为何要缔造出如许一个男人,有着如此俊美的表面,却生着暴虐至极的心肠,像毒蛇一样阴冷,狐狸一样奸刁,冰雪一样明智,这类人几近是不成克服的。
萧冠雪修剪划一的指甲悄悄堕入江小楼的皮肤,一阵锋利的刺痛感让江小楼下认识地蹙起眉头,他对劲地看着她,问道:“你不痛?”
在萧冠雪看来,美人与牲口没有任何分歧,只是取乐的玩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