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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双鬼剑士》 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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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6 憎恨,魔剑-阿波菲斯的诞生![第1页/共6页]

有了军功,有了名声,天然少不了高官厚禄。

“滑头!”嬴天一抬手弹了弹魔剑的剑柄,忍不住轻笑出声。

态度分歧了,冥炎刀对魔剑也较着客气了些。不过这个故乡伙还真会装模样,一口一个“老夫”,仿佛为了奠定本身比魔剑高一辈的职位。

当时战死者无数,疆场上到处可见分歧种族的尸身,各处都是残肢断臂和鲜红的血液。

因为魔剑已被嬴天一完整掌控,它的设法天然也没法瞒过仆人,这让得知统统的嬴天一感受有些好笑,还真是藐视了这把魔剑的自负心。

魔魂吸食冥炎,伤害性绝对不低,稍有不慎,魔魂就会灰飞烟灭。

它从未有过任何要求,哪怕一个流浪汉利用它,它也情愿支出,还为流浪汉带来了无尽的光荣。

以后。那名流类豪杰带领残存军队,主动攻击兽人都会,以连场胜利为本身换来无尽的光荣。

但也正应了那句话,盛极必衰!

嬴天一也在竖着耳朵听冥炎刀讲授,本来他还觉得冥炎刀和神器级别的魔剑打了个平局,估计算不上顶级史诗,谁知这长季子还真是最顶级的史诗级兵器。

数万年前。

“啊?”魔剑被嬴天一的话吓了一跳,本觉得神明不会在乎那么点血液,能让它获得翻身的机遇,为本身正名,可谁料这位死神仆人更吝啬。竟然连血液都舍不得,只给它吸食甚么冥炎。

但是到头来,没有一小我感激它,没有一小我看清它真正的代价,只因为它吸血的本能,就把它当作险恶之物,讨厌它,仇恨它。最后更是将它丢弃,封印在暗中的地底。

因为他那把宝贝的紫水晶剑,虽强大非常,但每次利用都要接收他的血液,他必须依托别人的血液来弥补。

比及流浪汉再次复苏过来,惊骇的发明本身竟然没死。乃至一点事也没有,但他四周的地上,却残留着很多兽人强盗破裂的尸身。

通过回想与人类打仗的各种过往,终究有一天,它想通了。

当时大陆上的住民,特别是生长出高度文明的人类,因为耐久安闲,毫无战事,导致战力不敷,士气匮乏,在战役中节节败退。

“那你们两个……都是男的吗?”诺羽又猎奇的问道……

因而,它狠下心来,强行分化本身的英魂,丢弃以往获得的光荣,哪怕本身从史诗级跌落至神器级也在所不吝。

“那它呢?”诺羽指了指外型炫酷的魔剑,问道。

在随后的战役中,那名豪杰还是带领人类和矮人联军勇往无前,他固然很想节制本身不去利用那把紫水晶剑,但每到最后还是忍不住,拿着紫水晶剑大杀四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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