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26 憎恨,魔剑-阿波菲斯的诞生![第6页/共6页]
但是人类的欲望是无极限的,尝到了力量的好处,谁又舍得等闲放弃。
嬴天一左手持刀,右手拿剑,对外型炫酷的魔剑说道:“阿波菲斯,我可没有血液让你吸食,你尝试一下,看能不能接收我的冥炎。如果接收不了,你就没资格跟着我!”
有了军功,有了名声,天然少不了高官厚禄。
魔剑紫水晶般的剑身,在接收了一丝冥炎后,色彩较着开端窜改。垂垂朝着玄色窜改。
你们人类不是看不起我吗?那好,本大爷还不鸟你们!现在我有个死神仆人,只要本大爷能为仆人成建功劳,获得无尽的光荣,到时候看谁还敢诽谤我!本大爷会证明给统统人看,我魔剑-阿波菲斯绝对是世上最好的兵器,用究竟狠狠扇那些无耻人类的耳光!
流浪汉后怕不已,冒死逃回家,被他握在手中的那把紫水晶剑。也被他不知不觉带了归去。
答案是否定的!
随后那块处所又发作了几次战役,更多的鲜血渗入上天,被紫水晶接收洁净。
以后又有很多豪杰的后代担当了那把紫水晶剑,但结局都是被那把剑吸干血液而死,那把剑的奥妙也暴光于天下。
最后,所无益用过那把剑的人,无一得善终!
以后,流浪汉路遇兽人强盗。本觉得本身死定了,想交出捡到的那把紫水晶剑,看能不能保住性命。
谁也不晓得。那把剑在出世之初就具有了自我认识,随后经历一次次战役,获得一次次光荣,剑的认识飞速生长,终究具有了完整的灵魂。
反倒是居住于北方的兽人,文明程度生长不高,但民风彪悍,举族皆兵,把包含人类、矮人、精灵在内的其他种族压着打。
现在碰到嬴天一,面对无解的冥炎,魔剑很见机的投降了,认嬴天一为主。
“那好,你忍着点,不准喊疼!”嬴天一点了点头,节制着体内的冥炎分出比头发还细的一丝。灌输进魔剑以内。
也是以,阿拉德大陆自古以来就有关于吸血魔剑的传说,将魔剑的名声损毁的一塌胡涂。
它不屑于承载以往获得的光荣,因为那些光荣让它感到恶心。
态度分歧了,冥炎刀对魔剑也较着客气了些。不过这个故乡伙还真会装模样,一口一个“老夫”,仿佛为了奠定本身比魔剑高一辈的职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