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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龙夺嫡》 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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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3章 雄辩滔滔(二)[第1页/共4页]

“这个倒是未曾,然,祖训有云:旗人不得操别业,天家后辈亦在旗,自不得有违,且商者,贱业也,君子不为,小王爷身为天家后辈,自该为天下榜样,又岂能以身犯之,此大过也!”

万方敏不拿出杀手锏还好,这一拿将出来,顿时便遭来了弘晴一通狠恶非常的炮火,直接将万方敏骂成了井底之蛙。

“皇玛法经验得是,理须得辩了方知真伪,孩儿愿与万御史打打这御前官司,还请皇玛法恩准。”

七宗罪?私结商贾、与民争利、有违朝纲、以奇淫巧技悦人、失天家之面子、带坏俩阿哥,这鄙人六宗罪么,哪来的七宗罪?得,真要算,大兴土木或许也勉强能够称得上罪罢!

弘晴人虽小,气势却并不小,不等万方敏阐扬,已是率先开了头炮。

按大清祖训,旗人除习武参军以外,不得有旁的谋生,连打小工都不答应,就更别说经商了,这一条,康熙老爷子自即位以来,但是没少几次公告旗民,这可算是大清的一条根基国策,至于天家后辈么,身份自是高贵非常,虽无明文规定,可又岂能跟卑贱的贸易扯在一起,现在,弘晴既已认下了开商社的究竟,却又决然否定背面的统统控告,这明显有着浓浓的抵赖之怀疑,老爷子又好气又好笑之余,还真就想听听弘晴到底能有甚正理的。

“晴儿。”

万方敏一贯自大辩才了得,可几番比武下来,不但没能从弘晴处讨到便宜,反倒被压得气都快喘不过来了,面红耳赤不已,但却毫不肯就此认输,这便一咬牙,抛出了最后的杀手锏。

弘晴一昂头,振振有词地扯了一通,虽是认了商号之事,可却毫不客气地将一顶“欺君”的大帽子扣在了万方敏的头上。

万方敏乃是汉军旗人,对旗律自是熟稔得很,言语间死扣着旗律不放,不给弘晴留下涓滴展转腾挪的空间。

傻大胆?当然不是!弘晴那七岁的身躯里装着的但是成年人的思惟,又怎能够看不出这等弹劾的短长之处,不过么,弹劾也就只是弹劾罢了,短长不短长的,归根结底还得看可否通得过,如果不能,那也不过就是废纸一张罢了,弘晴虽不敢言定能满身而退,可倒是早就想好了壁虎断尾之策,纵使输了官司,也不致于有伤筋动骨之虞,更遑论这场御前官司还真不见得会输,既如此,又有甚好怕的,再说了,输人不输阵,就算必定会输,气势上也断不能弱了去,概因胜负事小,被康熙老爷子看轻事大,其中轻重缓急,弘晴还是很能分得清的,又怎会去犯那等初级之弊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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