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三节 小镇[第4页/共4页]
那是应嘉的头发。
很少有人会出售巨鼠。
作为适应力最强的生物之一,鼠类的滋长才气远比人类刁悍很多。
林翔不是生物学家。但他晓得,在这片荒漠上保存的巨鼠,绝对是个非常可观的数字。
从他坐的位置,能够清楚地看到街面。
锋利的剔骨刀谙练地剥下鼠皮,割下粉红色的肉,再次装满豁口的塑料大盆。
几分钟后,一只装满肉块的塑料盆,已经放在屋角的磅称上。
朱浩撇动着肥厚的嘴唇,眼都不眨地从抽屉里数出几张钞票扔在桌上:“情愿卖,就把钱收起来。”
弯着身子,强忍着肥厚肚皮被膝盖挤压的痛苦,朱浩伸出短粗的手指,蘸了一点鼠尸上的血用力儿捻了捻。
这类凶暴的生物固然到处都是,却并不划算用枪弹击杀。退化人妙手对它们底子没有任何兴趣。只要那些饥饿的流民才会挑选惨烈的搏斗。
很黏,没有完整凝固,是新奇的血。
普通环境下,被卖的肉都要剥削四分之一摆布的重量。
文明天下的影象,只要这点残存的部分最清楚,最实在。
月光,很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