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章 宝物[第1页/共3页]
从血液的浓度便能够看到毒的狠恶,灰衣男人神采一变,那珠子竟然有毒?
“希奇有甚么用,摸着像石头,没人信那是蚌里出来的珍珠。我还想着给帮主做寿礼,但是一拿去估价,一两银子都没人要!害的我跑来岭南寻宝贝好给帮主做寿礼。”
以是,她只能走收留门路。
两人不是岭南人,早早走了,这事也就了了。
长生珠就曾在徐福丹书上呈现过,徐福为始皇寻仙求长生,就打长生珠的主张。
蓝衣男人也不推让,因为这是他杀死巨蚌的见证,他一向带在身上。
想着岭南境内法律严格,这虽是一场不测,但是也说不准会扯上官司。
说道厥后,蓝衣大汉非常愁闷。
公然,那灰衣男就很想见地那所谓的血红小珍珠。
这两位是三流武者,如果任文萱丹田未废,清算他们并不困难。
任文萱严峻得端起盘子,眼睛却不着陈迹瞟畴昔,和丹书上的丹青一模一样。
蓝衣男人拉住了他,本来任文萱神采全黑了,不一会儿嘴角流出玄色血液。
两人都没发觉一旁擦桌子的任文萱行动停止下来。
“大爷我赶场子,牛肉、酒快些送来。”
任文萱记下了,见这两人表情不错,看破着身家也算余裕,作为跑堂就该为酒楼增加收益,她说道:“客长,需不需求下酒菜?我们这儿的醉糟鸡远近驰名。”
“是啊,这巨蚌也很奇特,都三百多斤,按说体内有珍珠不说有五六寸,三寸总有,可那珠子竟然连一寸都不到,并且还是向来没见过血红色。”
“两百年?”灰衣男人惊呼。
灰衣男人本不是心慈之人,以是心恨这小小跑堂将本身的宝贝珠子吞了,因而一把向任文萱抓去,看他神采,谁都晓得是要好好折磨一翻了。
现在一年固然累的点,但是却过得安生。
就是这个机遇,倒在桌上的任文萱侧身移过甚,在长生珠落下时恰好入了嘴,当然也制止不了被灰衣男人打碎的碗盘砸伤了头。
三百年的巨蚌,血红色的珍珠,莫不是活有死人医白骨断肢重生之称的长生珠?
时候过得真快,转眼,头就在这里过了一年了,她本年七岁,如果丹田未破,她现在或许有天魔十层了。
任文萱在阴癸派山谷五年,五年来,除了对修炼武功有兴趣,便是医术多下了些工夫,固然没多高医术,但是却晓得很多人都不晓得的秘闻。
这一场变故就产生在这一刹时。
“小宣,去接待二号桌的客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