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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铸造中华帝国》 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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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十二章 来福的震惊 中[第1页/共7页]

如“清廷比来几年和日本签订的《马关条约》,按条约当中规定,清廷就要向日本补偿‘两亿两白银’的战役赔款。固然遵循《马关条约》中所说的,是让清廷分八次付清。可就算是八次付清,但日本人要求,清廷第一次就要在六个月以内,付清日本五千万两白银的战役赔款,这么均派下来,每年所补偿日本的战役赔款也是很多了!

别的,伊藤明白反对军部大本营的直捣北京的“直隶平原作战打算”,他以为如果如许做,中国将会落空合法当局作为讹诈工具,从而招致各国干与,并且在天寒地冻的渤海长进交运输也很困难,他在1894年12月4日建议先攻取威海卫和台湾,作为将来和谈的筹马,如果“待春暖时清廷犹迟疑而无向我请降之意”,则再打击北京也不迟。

但德璀琳到了日本后,日本人回绝和他构和,同光阴本又通过美国人要求清当局派出“具有正式资格的全权委员”。

之前清当局已乞降三次,此中两次派使被拒,这时清当局非常惊骇战役持续下去,为了求得寝兵,决计不吝任何代价。慈禧太后在得知日本的要求后立即召直隶总督兼北洋大臣李鸿章入京,任命他为全权代表赴日媾和。

1894年11月初,日军侵入辽东,将烽火烧入中国。清廷非常发急其“龙兴之地”遭到兵燹之灾,又转请美国驻华公使田贝出面补救。这时,美国当局以为对清当局停止欺诈的机会已到,表示情愿居间“补救”。因为急于乞降,李鸿章在恭亲王同意下调派了一个德国人,即担负天津税务司的德璀琳作为本身的代表到日本去探商讨和的前提。

《马关条约》是中国清朝当局和日本明治当局于1895年4月17日(光绪二十一年三月二十三日)在日本马关(今山口县下关市)签订的不平等条约,原名《马关新约》,日本称为《下关条约》或《日清媾和条约》。《马关条约》的签订标记取甲午中日战役的结束。中方全权代表为李鸿章、李经方,日方全权代表为伊藤博文、陆奥宗光。

此时清朝方面乞降的欲望则更加激烈。当时旅顺已失守,慈禧太后惊骇日军进犯京津,便不顾光绪天子等人的反对,先教唆奕訢拜托田贝奥妙向日本疏浚,后于1895年1月14日正式派户部侍郎张荫桓、湖南巡抚邵友濂为全权大臣,并聘美国国务卿科士达为参谋,赴日乞降。

总之,在前三轮构和中,伊藤博文对李鸿章极尽热诚之能事,而李鸿章则勉强责备,唯恐和议中梗。日方以酷苛的前提使中国方面主动撤回了寝兵的发起,达成了不断战而和谈的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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