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章 佩剑的来历[第4页/共4页]
雷蒙固然身为王子,但却没太多费钱的风俗,何况獠牙城里也实在没啥可买的东西。乃至于在分开时,他考虑得起码的反而就是款项的题目,以是随身只带了有限的金币。
“这形制,这手工,公然没错…”他不住赞叹着。
“另有这个,和这个。”
这时,雷蒙也重视到,已经有很多行人对他们侧目而视。不过这也难怪,除了雷蒙穿得较为整齐外,芭丝特这些天摸爬滚打,身上的轻甲早已陈旧不堪;鲁兹更甚,因为在翻越断剑峡要塞那晚变身后,他穿戴一件从狼马队身上扒下的皮甲,肮脏且尽是血污,极其惹眼。
说着,他在芭丝特的屁股上一拍:“走了,少主给你买新衣服去。”
普拉扎在卡维领,只是一个不大的贸易城镇,不过因为靠近卡维最大的兵器出产地,萨尔布吕特等兵工厂,是以成为了驰名的武备品集散地。
“喵啊,如何了?”爱不释手的抱着皮靴的芭丝特迷惑的道,跟着一下恍然:“少主,你不会是钱不敷吧?”
见挽复买卖有望,老板只好绝望的走归去,筹办改换货色。俄然,他重视到雷蒙腰间挂的那把剑。
“真那么想要的话,就去弄点钱返来。”雷蒙没好气的指指店外:“以你的技艺,偷几个钱包应当不成题目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