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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乱世小民》 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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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二章 光棍段大根[第2页/共3页]

前两年,大刀会、红枪会、天门会闹得挺凶,年青人都兴练武,但设法却各不不异。有的是想今后出门在外,要遇个长是非短,只要技艺在身,也能来抵挡两手。有的只是为了赶时髦,凑热烈,穿起快靴和灯笼裤,耍耍标致。孟有田年青,也就心红眼气,跟着人家杵拳弄腿,踢腾过一段日子,倒也是练得有模有样。实在按里手说,也就是三脚猫、四门斗的工夫,可他身材壮,有力量,要真打起来,普通人还真弄不过他。

“就藏起来不让你见,咋的?”孟有田将扁担头往地上一顿,瞪起了眼睛。

不耕之民,易与为非,难与为善。孟有田喜好和那些朴素的、没故意机的老百姓打交道,却讨厌这类不要脸的地痞恶棍。

段大根见孟有田神采不善,操起了扁担,便有些心虚惊骇,向后退了两步。

“好的,有空儿就去坐。”孟有田挑起颤悠悠的扁担,扬了扬手。

“庙小可容不得你这尊大神。”孟有田把水桶往地上一放,嘲笑道:“你在这儿闲逛甚么,俺家可没值钱的东西。”

“唉,今儿封路啦!”孙二叹了口气,说道:“传闻把黑豹给堵在镇子里了,满街筒子都是巡警,可闹腾得不轻。”

走到家门口,孟有田便瞥见一个鬼头鬼脑的家伙在闲逛,从背影看便晓得是村中的恶棍段大根。这个家伙游手好闲,偷鸡摸狗,专仗抱粗腿用饭。他每天希冀的就是村里出点横祸飞灾,红白大事,性命官司,失火求雨等等,找些油水。并且段大根常在家中设宝局,吆五喝六,乌烟瘴气。他本身倒不赌,因为他夺目,手头利索,有人请他代替推牌九,叫做枪手。

“得,我走,迟早能见着,也不急在这一时半刻。”段大根看到孟有田瞪起了眼睛,便心不足悸地打了退堂鼓,回身哼着小曲走了。

十里之乡,必有仁义,也必有暴徒。乡间的恶棍地痞儿,名叫光棍。真的光棍普通的并不在本村为非作歹,因为逼迫乡邻,将被人瞧不起,已经够不上光棍的称呼。但是,到外村去闯光棍,也不是那么轻易。象段大根这类人,并不敢到外村去闯光棍,对于乡邻,他也是欺软怕硬的作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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