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二章 雾都兵王[第2页/共3页]
伦敦,一座具有两千多年悠长汗青的都会,全部英伦三岛最繁华的都会。泰晤士河的河水长流,大本钟的钟声还是,只要在这里,他能够充分感遭到日不落帝国曾经的光辉!
这位身高一米9、皮肤微黑,看起来凶恶而又粗暴的彪形大汉,手里则提着一瓶酒……他只是瞟了一眼那几个黑人,便急仓促朝着他的目标地解缆……正如柯南-道尔所说,这片地盘的确充满了罪过,他可不想栽倒在这里。
“1985年被授予红旗勋章……”
她穿戴露胸的上衣和几近齐腰的小短裙,内里只披了一件棉袄……嘴唇上涂着鲜红的口红,脸上擦满了粉底也袒护不了眼角的皱纹。
“不……”对方却摇了点头:“我只需求你的一点头发!”
不过黑人们打量了一眼目标那身壮硕的肌肉和凶悍的面孔,感觉有些不好惹,才顺次散去。
“你在阿富汗参战时,曾经在一个没有任何灯火的黑夜,击毙了六名试图突入虎帐的阿富汗武装职员……并是以获得了红旗勋章!”
“那您需求我为您做甚么?”前苏联的老兵轻声问道:“为您当保镳么?”
“我在喀山受训时,各个科目标表示一向是同届的第一名。”
“伏特加!”阿谁方才还式微的如同老狗般的中年男人,刹时有了精力。
然后,她低着头钻进了公寓的里屋。
在柯南-道尔笔下,雾中的伦敦最伤害之处无疑便是这里;闻名的“开膛手杰克”,就曾经是在这边活动。
陌生人停下脚步,悄悄敲了拍门。
“没甚么题目。”巴甫洛夫答复道:“1985年以色列研发的戈壁之鹰Mark I型半自脱手枪,后坐力的确很大,但是以我的力量单手操纵题目应当不大……如果您不信的话我能够找个靶场尝尝。”
推开油腻的木门,内里的空间局促的令人难以置信……一个老旧的沙发,已经占有了全部公寓一小半的位置,其他的处所堆积着各式百般的酒瓶。
不过在东伦敦地区的纽汉区,却闪现截然分歧的一副气象……这里是伦敦外来移民最为集合的地区,也是英国最贫苦的地区之一,俗称“穷户区”。
还没等巴甫洛夫回话,公寓的门蓦地被推开了。
“我不无能违法的事……”不过他尚存有必然的明智:“苏格兰场早就盯上我了,他们但愿把我丢进爱丁堡监狱里去……我可没有那些黑人一样的特权,我另有老婆和女儿需求照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