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十四章 非美人,谋士也[第1页/共4页]
但是百里其华这类脾气女人,如许聪明,心性又好,只要他那种顶级的男人,才会发明她被皮郛袒护的光彩。这类用心的爱上,才是致命的。
“我去压服冥王赤羽,让他只同一修仙界,却不插手浅显人类的事物。若他不肯,起码要让做到以人治人,由大秦来统帅七国。然后,我会想体例弄到正宗的修仙法门,让皇兄修练成仙者,耽误父亲和mm的寿命,本身也成为强者,再不惧修仙之人。”
“修仙联盟没有表示出来的那么弱,他们的三大帅主还没如何脱手呢。”百里其华道,“大要上是丢脸,但昆仑是天下修仙者的圣地,若被逼到绝处反弹,那力量连冥王也没法接受。打狗入僻巷,反被狗咬,这事理连小民都晓得,何况冥王?他若攻上昆仑,上古保存下的护山法阵就会启动,当时,就算冥王能胜,也会丧失惨痛。杀敌一千,自伤八百的事,他不会做。实在那小我,都说他刻毒无情,我却感觉他重情重义,殛毙时当然狠厉,却模糊感觉,并非他所愿。以是,他冒充沉迷于美色,按兵不动。实在,内心必然是焦炙的,是在等兵不血刃地处理修仙联盟之法。”
百里其华笑了起来,“皇兄,你也太高看mm的姿色了。非美人,谋士也。想这人间的美人,修仙界的绝色,那赤羽都不放在眼里,何况是我这般模样呢?我去,是以谋士的身份,是和赤羽构和,以聪明互换我们所要的。”
听到这儿,乐飘飘不由得想:或许那九十九天的锁龙台经历,毕竟还是让赤羽的戾气硬化了很多吧?并且她有点明白为甚么赤羽会深深爱上百里其华了。他那样的男人,一向站在最高的处所,惯见美色,再标致的女人成千上万年的看下来,也可有可无了。
那是父亲对女儿的宠溺眼睛,那是哥哥对mm的心疼眼神,那是知己老友的赏识眼神。又仿佛,他有预感,百里其华能够回不来了。
“因为修仙联盟更无耻啊。”百里其华摊开小手,“赤羽一诺令媛,只要他点了头,今后必不会忏悔。他是那么高傲的人,因而他就不屑于食言。修仙联盟就分歧了,他们面对困难时才联手,平时分离,各有私心,各有好处,我们与之合作,无异于与虎谋皮。”
“这……我怕你回不来。”说到这儿,百里松涛哽咽了下,真情透露,兄妹豪情确切很深。”
只听百里其华又说,“我说过,必然会帮忙皇兄的。实在现在,恰是好机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