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九十四章 互道现状[第2页/共4页]
ps:这个逗比爷你们感觉咋样?这但是我灵机一动想出来的脾气,本来是想设想成腹黑的,但是背面一想雪雁已经很腹黑了,他在腹黑那我就玩不转了~
雪雁一听,还真来了精力:“有有有,你既然倒卖西洋货,你能买的到腕表吗?时候太不好算了,林家本来有个大钟,但带不过来,现在我都是看着太阳估摸着时候。”
雪雁想了想:“只怕一个就得上万两银子了?”
雪雁一听他今后说不定要去广州,内心倒有点不舍。固然两人相认才没多少时候,可毕竟是独一能当作火伴的人。才见面就听到这个动静,不免会有些失落。
吴均瑜一脸的焦心:“你这是要我死啊,你如许出去,人家还觉得我把你如何了呢。”
吴均瑜不屑的嗤了一声:“奉求,二十一岁,换了之前我还在上大学好吗?这么早就结婚,也不怕肾亏了。再说了,我可不喜好这里的女人,一个个唯唯诺诺的,没点主意。说点甚么,都是一概答复‘全凭公子做主’,我最烦如许的人了。”
吴均瑜又点头:“不可不可,阿谁太软绵了,背后里阴着害人,怪吓人了。”
“你如何就没发明我是老乡呢?四年前我写赁屋条约的时候,我归去都感觉不大对劲,如何你没发明?”雪雁迷惑的问道。
说到了林黛玉,吴均瑜就两眼放光:“嗳,林mm长的真有那么都雅?”
雪雁俄然想到,四年前吴均瑜都十七了,那他本年岂不是都二十一了?“我说你都二十一岁了,你还没结婚啊?”
吴均瑜顿时坐正一脸的端庄:“好好,你问你问。”
吴有财,哦不,吴均瑜黑着脸看了她半天,最后叹了口气:“你笑够了没啊?”
雪雁一愣,问道:“广州?那不是很荒蛮的处所么?”
吴均瑜又问了好多个题目,问的雪雁都烦了:“你够了吧,该我问你了。”
吴均瑜嘿嘿笑了一下,怪不美意义的摸了摸头:“我没想过娶媳妇呢,不过倒是常常有媒婆来讲媒,我都以不常在家给推掉了。归正我比来还要跑一次广州,这也是大师都晓得的事。”
吴均瑜虽是男人,可现在的男人,梳子和头油也是必不成少的,以是东西很快就拿了过来,吴均瑜薄命的举着铜镜给雪雁照着,雪雁很快就把头发重新拢好。
吴均瑜道:“我之前是在杭州,你见我那年,我已经来都城一年多了,那年我都十七岁了。”
吴均瑜苦笑了声道:“我是想着本身又不常在家里,租的就租的了,说不准今后我还移居去广州呢?这段时候总往那跑,时候长了,广东话我也能听懂了。今后如果嫌做买卖费事,我直接搬到那边去,货让人带到都城卖还更便利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