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4章过户[第3页/共3页]
这话一出,惊得安木出了一身白毛汗,她竟然忘了宋朝是真有这么一项‘近乎情面’的法律。李户长只说田单房契的过户,却不提户主名字,是不是就存了这份心机?
“这居养院是朝廷用来救恤孤贫养老幼废疾之地点,内里有孤绝之户,也有刚出世被人抛弃的弃婴。你和大郎无父无母,如果你家的亲戚不肯收养你们,那么你们就是孤儿,孤儿按事理是要去居养院中。如果有了户主,那么你们本身便能够当家做主,没有任何人能做得了安家的主!”
安木心想,魏县尉只是将李户长叫到县衙里问话,眨眼间便获咎了全部沈丘的吏,候押司等人便将他视为敌寇,也不知李户长本身晓得不晓得。如果早知如此,何必在县衙前和他争论?一时福诚意灵,开口要起了好处,“不知此事与我安家有何好处?”
捕头显得胸有成竹,答道:“比限是五日,不过依小的鄙意,不出一日这案子便要破了。安大姐家丢的东西都是有表记的,想必这贼,也无处花用……”说到这里,嘴角微微挑起,仿佛已经鉴定了谁是动手之人。
候押司笑了笑又说道:“我晓得如许对你和大郎不公,只是你如果现在真的与李户长拼个你死我活,那便是明着和魏县尉做对,不如先临时承诺下来,待春闱后三郎返来,我们再想个主张将这祸害撤除。”
候押司沉吟了半刻以后又问道:“那依大姐之意如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