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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军魂永不褪色》 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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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7章 将爱情进行到底[第2页/共3页]

他那次挨揍,实在就是被李猛看破了苦衷。

别人守的是身,是心;王增奎守的是魂,是命。

她多了很多寒暄。

单独租房实在是为了写小说,他已经完成了一本三十万字的科幻小说,内里的女仆人公就是贰心心念念的张梅梅。

张梅梅的神采明显是被惊傻了;她没法信赖人间会有如许痴情的男报酬她相守。

他的预定打算是,近几年,他先干好协警这份事情,操纵专业时候来写作。

王增奎是爱她爱了这么多年,并且始终不渝。

他将在某个流光溢彩的夜晚,和张梅梅手挽手,一起迎来他经心设想的只要他们两人插手的烛光晚餐。

早晨,他加班加点写作,点窜他的第一本书。

但她唯恐王增奎不知,她是用这类体例,向他表示,她已经告别了一个弃妇的身份,重归一个待嫁闺中的表情。

她本能够一天一换。

那我张梅梅就真的无颜立在这人间了!

他亲目睹过,她的鞋厨里有近百双各色百般的鞋子,并且都是国际名牌。

阿谁学长老板被她的仙颜吸引,爱上她,娶了她;终究却始乱终弃,与她各奔东西;并且走得断交而心硬,与她财产豆割时的沉着和贪婪让她绝望。

在小说里,他把本身描画成萧洒俶傥,面如朗月的漂亮墨客,与美若嫦娥的张梅梅过着男耕女织,天长地久的日子。

这个程磊曾经为了给他出头,主子里最邪性的李猛打过一架。

程磊这边站着闻讯而来,一样大而不霸的路轩岗和瞪着一双血红眼睛,摆出一付冒死架式的王增奎。

程磊和路轩岗能看懂一大部分,也有很多时候会大跌眼镜。

阿谁爱好打扮,香韵依依,风韵绰约的张梅梅返来了。

他每次见她,她都是穿戴他给她买的那双红底高跟鞋。

看似荏弱无骨的他,实在是个外柔内刚的人。

感情勃发时的王增奎,茫然迷离的眼神,欲火燃烧的痛苦,惶恐失措的身材状况让她确信,王增奎确确实在是个石破天惊的处男。

皇天不负故意人。

在她最困难,最得志的时候,他来到了她身边,送给她人间男人最宝贵的和顺。

他开端有条不紊地停止着本身的打算,除了休班时持续频繁地约张梅梅一起出去用饭,去看电影,去渤海郊区那些小巧小巧的口袋公园漫步。

他上学有点偏科,理科好,理科差,作文在班里一流;固然没考上大学,但他一向对峙写作。

最宝贵却又是最可疑。

程磊及时上前制止;李猛自恃大了一岁,高了一头,不买程磊的账,两小我三言两语反面,直接脱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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