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四章碎叶镇守府[第4页/共5页]
李白微微蹙眉,这咋还不让住镇里了?内里这风吹日晒的,时冷时热的如何住人?莫非说现在碎叶镇的局势已经卑劣到了需求谨慎到如此境地了吗?
(这里说一下唐朝本没有‘标下’这类自称,标下指明清期间“部下”的意义,这里纯属用着舒畅,毕竟架空天下,凡事太叫真写着也吃力。)
比如说被唐国踏灭,归入统领的高昌国,曾经就是汉,魏戍边的戎卒后嗣所组建。
当然这并非毫无启事,囚徒固然品德卑鄙,但跋涉千里而来,在这里人生地不熟,就算抱起团也就那么几十人的范围,底子不成气候,只能依托军伍。
杜怀宝脸上勾画起了一丝笑意,肃杀之气尽散,颇得川剧变脸的精华。
倒不是说李白品德魅力有多大,而是本就倍受那帮兵痞架空的他们要想在疆场上活下去,只能紧贴着李白,不然只要上了疆场,前面随便一支暗箭就能要了他们的性命。
那标兵又非常羡慕地打量了李白胯下的黑鬃,酸溜溜道:“乌孙神骏?都护大人赐的?”
一样有搏斗,一样有逼迫。
李白点了点头,他晓得花拉子模人就是厥后被成吉思汗建立的金帐王庭所灭亡的信奉拜火教的国度,这段汗青在背景故事中有详细的先容。
“我有都护大人的手书,要面见碎叶镇守使杜怀宝将军。”李白大声道。
杜怀宝面色一寒,冷哼道:“混闹,身为队正岂能丢弃同袍,此事不必多说,你退下吧。”
两厨子应了声诺,李白也不睬会那些兵痞,径直拨马随最开端那名标兵向城镇大门奔去。
跟着李白正式被委派到长城防地,主线任务一也随之完成。
“张奚,你去前面通报一声。”李白骑在黑鬃身上,一袭白袍被换了下来,取而代之的是一身环锁甲,这类甲胄穿起来远不如练功服舒畅,内里需求垫上一层棉袄,在阳光火辣的西域非常闷热,就像置身于一座火炉子里一样。
【郭虔瑾堂堂都护写到手书都不管用?】
李白微微皱眉,举起手道:“你们带他们服从那几个标兵的号令,我去去就来。”
李白微一思考,便道:“某听闻长城保卫军有一巾帼豪杰,虽是女子之身,却在长城奋战已久,若能在这位女豪杰部下做事,自当幸运之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