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四章 种瓜有术,缸中龙肝[第2页/共6页]
葛贤也不担搁,抱着婴孩出了洞窟,下得凤凰山,公然在山脚处发明了一个半夜亮起灯火的小村落,靠近一听,确是在寻觅被偷走的婴儿。
只一顷刻,便主动贴紧,旋即就遭了打劫吞噬。
“可惜,结局不过是从一头畜牲,变作两端,也不知是你净化了他,还是他净化了你。”
“龙躯演变,更获得又一种异力妖术,名为【蜈毒】,可化作毒水喷吐,亦可从周身穴窍开释出毒烟来。”
公然!
初始余厉非常得意,但很快他惊觉不对劲。面前这少年货郎明显是一脸热切,捧着半边龙血瓜,还用心猖獗吞咽口水,但就是不吃一口。
这肉块为暗红之色,上面遍及着一粒粒金色斑点,也不知被浸泡了多久,还是非常鲜嫩,更披收回几近任何种族、生灵都生出激烈食欲的香气。
这丑汉仿佛还是个雅人,一边看瓜,一边吟着诗。
当这妖术闪现,葛贤顿时有些光荣。
那瞬息,丑汉本就高大的身量高耸又收缩了很多,颇似夜叉山魈普通的怪物。
当葛贤挑着货郎担入谷时,恰好听到这厮吟道:“人生唯有村田乐,未觉封侯胜种瓜。”
“大哥为何这般凶,小弟我乃是从钱塘县出来的货郎,路子此地,听闻其间有一名擅种瓜的雅士,恰好口渴,便想着拿些碗碟小食之类的玩意儿,与大哥换颗瓜吃。”
葛贤一走,婴儿嚎哭,村民们公然闻音赶来,瞧见柱上那较着非是人族能刻出的笔墨,啧啧称奇。
两颗丑恶头颅同时爆碎,场面非常血腥,但葛贤心头怨怒之气稍解。
正欲暴怒呵叱!
幸亏这孽畜被老鳏夫养废,加上葛贤是偷袭动手,这才非常顺利。
钱塘县外十余里,天竺山,龙血谷。
可惜,甚么都来不及了。
要瞒过这位唤作“余厉”的野民丑汉,自也是轻而易举。
葛货郎虽晓得这厮秘闻,但他仍不肯正面厮杀。
“不过既然是唤作龙血瓜,想来另一种主材就是‘龙’了。”
“先前猜想,完整精确。”
水缸炸裂,腥香鲜血如瀑布般倾泻而出,少年货郎侧身避开的同时,探手一捞,轻而易举将一块古怪血肉取到手。
葛贤见此,故作镇静惊骇之色,连连解释道:
这满洞窟的人类尸骨实在刺目,特别是老鳏夫床榻周遭,那一根根较着比成人骸骨要小很多,且充满牙印的婴孩骨头,让葛贤连一息多余的时候都不肯意让老鳏夫苟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