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哈布斯堡[第1页/共4页]
代替了在一次练习中,不慎跌落战马,撞到了石头后昏倒不醒的日耳曼贵族次子——洛萨·冯·哈布斯堡。
骑士擎着稻草人,横空一挥,将其抖落。
“感激天父赐赉我们食品,也求您能赐赉那些费事困顿之人以饮食,以父之名,阿门。”
在战时,他们将和伯爵麾下的骑士们,构成军队的核心,相称于东方将军的“亲兵”。
这里常常是仇敌护甲的亏弱处。
老鼠,跳蚤。
而在这个期间,哪怕是贵族,过得也远远算不上快意。
见他落座,维尔纳伯爵抬起手在面前,由上而下,由左到右画了个十字。
作为一名专职战役的骑士,他已经完整合格,只可惜临时还未获得册封。
这是个不苟谈笑的男人。
前者代表的是洛萨的父亲维尔纳伯爵所尽忠的大日耳曼尼亚帝国天子,亨利六世所属的霍亨斯陶芬家属;中间则代表大日耳曼尼亚帝国;最右边的才是洛萨所属的哈布斯堡家属。
战马掠过宽广的比武场,骑士反手抽出另一把短矛,力贯周身,将其狠狠投掷而出。
技术:无
ps:1.本书天下观架空,部分角色,家属及国度有原型,但切莫考据,比方维尔纳伯爵就是十一世纪初的角色,而这个期间很明显还没有桶盔,崇高罗马帝国的天子也不是霍亨斯陶芬家属,而是萨利安家属。
“嗯,我晓得了。”
姓名:洛萨·冯·哈布斯堡
餐具是银质的,上面有精密的斑纹,传闻是维尔纳伯爵年青时,插手十字军东征时带返来的战利品之一...不然,单凭阿尔高这块穷乡僻壤,想要在停止宴会留作备用之余,再凑出一套平常利用的银质餐具,底子是不成能的事情。
比武场上,玄色的马鬃随风飘荡。
精力力:10
在侍女的帮忙下,将身上的罩袍,锁子甲脱下,换了身轻浮的亚麻衬衫,径直来到了城堡的塔楼上。
在重新调转马头冲锋之时,骑士反手持枪,举过甚顶,自上而下插落,精准地钉在了一具稻草人的脖颈处。
他将桶盔顺手放在比武场上的圆桌上,举起装满净水的陶罐大口猛灌,这才将方才一番狠恶活动所带来的炎热强行压了下去。
敏捷:7
第一轮冲锋。
司空见惯。
短矛插在了稻草人中间的泥地里。
鹰堡的这些军士都是脱产兵士,跟战时才会被征召,平时在地步里务农的农兵分歧,他们都是职业甲士,全部鹰堡也就只要一百余人罢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