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章 小戏疯子[第1页/共4页]
用饭,上课,去厕所,江浔这些天一向穿戴这袭长衫,就是打篮球,穿戴长衫该打还是打。
“人家这是演的少爷,别演成主子就成。”
在食堂,拿勺的大徒弟就是爷!
走到里间,穿上长衫,换上千层底,他又瞅一眼手里的折扇,这民国的行头,齐活了!
八十年代前期,男女同窗来往仍然是含蓄而羞怯的,只要在这篮球场边,才气毫不粉饰地开释本身的喜好!
这位民国期间的少年,是那么养眼,那么清秀,仪态文雅,长相周正,一个箭步向她走来,是那么都雅。
一个个女同窗眼里都是亮晶晶的,小火苗霍霍燃烧。
我真的就是唐茂昌!
对,不要演,我要成为角色本身!
他摇点头,挥动手里的大勺,点着江浔的方向,“疯子,小戏疯子。”
“蒸羊羔、蒸熊掌、蒸鹿尾儿、烧花鸭、烧雏鸡、烧子鹅、卤猪、卤鸭、酱鸡、腊肉、松花、小肚儿……”
喝彩声、口哨声立时全场澎湃,这衣服藏球的行动,就一个字,帅!
长衫,在浩繁影视剧中,已然成了民国传奇的映像,穿上它,是鲜衣怒马的少年郎,也是国之倚重的大先生。
“唉,忘拿饭票了……”两世为人,兜里不到一毛钱的江浔顺杆就往上爬。
江浔明白,长衫要求人长得清癯,身材苗条,土肥圆身材会让人会感觉变扭,因为一想到长衫就会遐想到先生
“你穿长衫,很都雅,”女教员把额前的碎发悄悄地捋到耳后,氛围中就有春季的气味,“这都到饭点了,你用饭了吗?
开嗓、练声、绕口令……一会儿是难过少女的抒怀散文,一会儿又是活泼风趣的植物寓言,或者时而是老北平茶社里的茶客,时而又是哈姆雷特里的王子。
拍了几下球,他感受除了不能胯下运球,速率比平时慢一些,起哄的人比平时多一些,起跳时比较超脱外,战役时没甚么别的分歧……
女教员走了,江浔看看袖子,悄悄地挽了上去,再坐下时,他悄悄地今后一撂后襟,才在凳子上坐下。
口哨,欢笑,指指导点,伴跟着女同窗庞大的眼神,江浔接过篮球。
现在,统统女同窗的目光都在投向江浔!
大胆的,直接的,毫不粉饰的!
来往的同窗都看着他,这不在排练厅,在食堂就练上了。
成与不成都在明天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