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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踏天争仙》 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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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百五十七章 胜[第4页/共4页]

能够说,比拟绿袍郎中来讲,方荡赐与的杀机更有效,因为巢蚁本身就是一种以殛毙和打劫来保持生命的存在,比拟之下,肉墩墩的绿袍郎中明显日子过得太津润了些,杀念远远比不上巢蚁。

这统统都落在大王子洪熙眼中,洪熙看向方荡,方荡还是是目无余子的模样,从桌上拿起茶盏吹了吹,小口小口的喝了起来。

因为已经没有了十倍翻番,以是也就没有了关于时候的赌注,以往到了争夺烈将级别的斗蛊蛊盅内的蛊虫常常要巨斗几个时候,以是当蛊盅封闭以后,常常就是人散之时,这个时候普通都去喝喝茶听听曲儿,或者去别的蛊盅处转转,有闲暇的乃至去洗个澡亦或是青楼萧洒一番再返来,但是明天分歧,统统的人都黑压压的挤在蛊盅前,一个个翘首以待,仿佛随时都能有成果。

那具有蛮牛的蛊修志对劲满,脸上红光更胜,明显是一副稳操胜券的模样。

最后,是一头蛮牛,偌大的体型,背脊上生出一层如同豪猪般的利刺来,平时服帖在牛身上,一旦蛮牛发怒,豪刺竖起,将蛮牛变得如同刺猬普通,生人勿近,再加上那锋锐剧毒的牛角,的确就是为殛毙而生的。

现在这已经不是一只巢蚁了,完整变成了别的一种东西。

统统的人全都瞪大了眼睛看着蛊盅口,一个个表情忐忑,在场的恐怕除了方荡一行以外,没有人情愿看到方荡赢。

跟着霍甲开口,斗蛊场中一个足足有三十米宽窄的蛊盅缓缓翻开一个五米宽窄的大门,方荡最早将巢蚁丢入此中,不过巢蚁那小巧的身躯和庞大的蛊盅构成了光鲜的对比,叫人看着就感遭到不舒畅。

那三名蛊修手中的蛊虫一只是六彩锦鸡,一张鸟嘴锋利非常,一身羽毛根根含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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