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4章 蚊妖烤了,喝灵酒吃妖肉!三兄弟结义![第1页/共4页]
《皇历》上并未说本日宜缔盟。
“杨将军,部属派人四周探查过了。
虽说这蚊妖瘦骨如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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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儿大了,有本身的主意了。
传闻有八名野妖修呈现在庙中,被香客们瞧见...可惜,我们来晚了一步!”
这庙中被洒了乱妖粉,乃至于氛围中满盈的妖气非常混乱,无从追踪。看来此处藏匿的野妖,经历非常的老道。
烧烤架搭好以后,
校尉低声道。
苏尘取来碗。
细犬在庙中细心嗅,倒是眸中迷惑。
瓷碗不敷,干脆剁了柴房的竹筒为碗,每人一杯灵酒。
阿沛坐在石阶上,咬着一块大肉,奇道。
现在一起避祸到洛邑,今后少不了守望互助,兄弟相互帮衬一把。
凤女毕竟不是这小小的南宫大将军府宅能待得住,她要成新仙朝凤后,迟早是要本身遨游在神州大地的天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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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四郎来到庙堂,看到裂开的神位灵牌,不由迷惑。
干脆趁着腊月吉时,本日在此拜把子,称兄弟。
阿沛醉酒道。
但一条蚊子腿也有十多斤重,
深夜。
“这神灵牌位是如何回事?”
苏尘见众少年们赶来,手头也没甚么可报答世人的。
只是,他赶来的时候,
“兄弟们,去我的住处,把这头蚊妖给烤了!”
阿秀叹了口气,无法的和其他少年们一起,眼神中对这结拜典礼,充满了恋慕。
在洛邑肉市售卖的二阶妖兽肉,那都是十两玄银一斤起步。如果珍稀妖兽肉,那就更贵了。
看到南宫冰儿终究在半夜子时前,从庙会赶回家,她也放下心来。
“从今今后,我们相约为异父异母的结拜兄弟!阿沛年长为兄,天歌二弟,尘哥三弟,干了这杯酒!”
可惜那副水墨丹青《虞美人》不能给南宫夫人,不然娘亲必定会很欣喜。
“成!”
他收到南宫府派来的管事的通报,称此庙藏有野妖。
身披一袭大红甲袍的杨四郎中郎将,带着他的一条高大威猛的细犬,和一群十多名洛邑禁卫军校尉、士卒们,步出神庙。
对于很少能吃上灵兽肉的众朝歌少年们来讲,足足四五十斤妖兽肉,那是美滋滋!
这尊小洛河伯灵有些不利,
别说箍桶巷内,有朝歌众同亲少年守望互助。
在洛邑一带很难找到,都要去一些人迹罕至的深山老林中,才能够寻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