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1章 金大腿谁嫌多啊[第1页/共3页]
因为来插手婚礼的人也都是嘉城有头有脸的人物,家里不差这一套家具的钱。
姚静雪听到沈渊两个字,就妒忌地红了眼睛。
她还不止一次地听她妈提起那些初级礼盒。
再看看宋初雨万里挑一的姣美模样,姚振华对她也特别对劲,这个闺女明天太给他长脸了!
“静雪,如何了?神采那么丢脸?”任锋走过来,体贴肠看着她。
“要不是初雨把晨光救下来,你和萍萍现在已经被你小叔用鞭子抽的起不来床了!”
“还不是宋初雨,你瞥见她戴的珍珠金饰了没,她冲我各种显摆,还嘲笑我嫁给你,说你穷,说你甚么都给不了我。”
任锋神采公然变得很丢脸,说话也很不客气隧道,
“哎呀,太太,不好了!萍萍蜜斯发高烧了,烧的挺短长的,一向喊着浑身疼,要不要送病院啊?”
“你跑哪去!萍萍那边,妈让孙嫂送她去病院,你又不是大夫,你去看也没用啊。你现在的任务是去宋家接亲,迎娶初雨!”
“妈,行了,这些话我这几天听的耳朵都起茧子了,我晓得了,不会再出错,包管婚礼顺利办完。”
“走吧,锦华少爷,再担搁就误了吉时了。”
这年代就是如许,家里即便有钱有票的,也没甚么好东西能买。
宋初雨轻飘飘的说完,就去欢迎其他亲朋了。
如何会有如许标致文雅的女人,让人的视野移不开,让人不自发瞻仰,自惭形秽。
她差点就会嫁给他了,一开端是他们在议亲的。
以是,沈锦华固然态度不耐烦,可还是包管道,
老吴也在一旁呢,态度有些冷酷地冲沈锦华说道,
明兰对他的态度还算对劲,目睹嫁奁已经送来了,也到了该迎亲的时候了,就满院子开端找沈锦华。
更何况沈渊的金大腿比任锋还粗呢。
司机老吴非常乐意开着车去接宋初雨,但是,他感觉沈锦华配不上那么好的初雨蜜斯,对他态度就很冷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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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候不早了,你该去宋家接初雨了,让老吴开着车带你去,在宋家担搁时候短,就在路上多转转,撒点喜糖也行,都沾沾喜气。”
但是,当看到宋初雨戴的这套豪华的珍珠金饰后,姚静雪才清楚地感知到了这个金大腿的分量!
一旦呈现甚么新兴的东西,都会跟风买,比后代的网红产品引发的潮流更猖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