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9章村长吃螺[第1页/共2页]
林青华不想为了点吃的,惹林志贵活力,只是撇了撇嘴。
……
这不要钱的玩意如果然能吃,不早就被人摸光了?
林诺脸一红,故作害臊的笑了笑,随后找了个借口走了。
林青华和林锐相差好几岁,常日也不在一块玩,对林晓晓更是一年见不到几次,以是对他们的事,一点不体贴,内心惦记的只要螺肉。
她都没见过谁煮螺肉吃。
她不会让弟弟找如许的丈母娘。
“嘿,这螺肉还真好吃。”
苗红笑着接话,“有这技术,能差到哪去?”
“我娘家表弟不错,等你再大些,给你保个媒。”
苗红听到萧彦军都说不错,也夹了一个吃,以后忍不住夸奖。
“不错。”
“这吃起来别闻着还香,这技术,没去开饭店可惜了。”
固然如许想,但这是人家辛苦煮的,她也不舍得倒了。
他把针放在萧彦军面前,“你如果不喜好嗦螺,能够挑出来吃。”
林青华想到,萧彦军平时用饭有条不紊的模样,仿佛明白了甚么,起家回屋子拿了一根没用过的缝纫机针出来。
……
萧彦军淡淡回了一句。
“是不是很好吃?”
见萧彦军拿起针,挑了一个放进嘴里,林青华便迫不及待的诘问。
螺丝的事,便如许被压了下来。
林志贵正和萧彦军说话,瞟见她端上来的菜,顿时一愣。
萧彦军点了一下头,却没动筷子的意义。
到了中午餐点,苗红煮了两个菜,最后又把林晓晓送来的螺丝肉放锅里热了一下,端上了桌。
苗红觉得,林志贵怕林晓晓兄妹今后没吃的,她本来就感觉他们不幸,这会更不会说啥。
林志贵吃着螺,意有所指的说了一句,“今后这兄妹几个,混的必定不会比别人差。”
“咋不能吃?”林志贵笑着夹了一个螺丝,放在面前碗里,“之前闹饥荒那会,树根树皮都有人吃。”
“螺丝肉?”
萧彦军一贯不喜好参与别人家事,没出声。
林诺故作听不出她话里的意义,“如果碰到合适的,我就和嫂子说一声。”
林青华闻着盘子里的香味,迫不及待的夹了一个放在了嘴里,眼睛顿时一亮。
这年初缺的就是会赢利的技术。
赵西霞表示林诺,她这前提,配不上赵西华。
秦芳品德不可,家里另有一个瘸腿的儿子,和她家扯上干系,那就跟身上叮了一个吸血虫一样。
林青华是林志贵的小儿子,十九岁,比较好动,脑筋也比较矫捷,一向很崇拜萧彦军。
对萧彦军的行动风俗,摸了个七七八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