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7章 一百万[第3页/共3页]
“追随好久,没想到,却在这里寻到,并且,还是我们之前底子不敢想的古风摇滚?”
他一小我嘀嘀咕咕,声音很轻,仿佛着魔了似的,让人忍俊不由。
乃至她已经在揣摩,如果唱的还不错,公司年会的时候,说甚么也得让林毅去唱两首……
但这梦回唐朝……却让他有些拿不准了。
林毅清了清嗓子:“这歌,难度不低,我不是专业的,一遍就已经要老命了。”
沿着掌纹烙着宿命
“你就说有没有吧!”罗大中瞪眼:“明天我白叟家也就不要脸皮跟你耗上了,这首歌,我得唱!”
呼!!!
花,染不透乡愁
“别奉告我,你又没有曲子!”
“就这事儿?”
“菊花古剑和酒
半晌后,一曲唱罢,林毅略微喘气,嗓子都在颤抖!
“这……这是古风摇滚?!”
但,林毅所唱的,却并不是梦回唐朝原唱-唐朝乐队的版本。
就算是他们暴风乐队顶峰期间,都不敢触碰这个范畴,因为摇滚是当代产品,那重金属配乐和蔼概,跟古风,如何融会?如何搭配?这都是大题目。
“甚么?!!”
固然,唐朝乐队的版本,是典范,是无数人的回想,也是很多人的情怀。
“这……”
固然只是清唱,但仅仅一开口,摇滚的感受便‘劈面而来’,让人忍不住要沉浸此中。
下一秒,他如同收亿元支票普通,将写满歌词的纸张,谨慎翼翼收起。
“本就是给你筹办的,你急个求?”
今宵酒醒无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