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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克斯玛帝国》 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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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十四章 十字路口[第1页/共3页]

战役是一个可骇的词,不管是国度与国度之间的战役,帮派与帮派之间的战役,还是权势与权势之间的战役。战役的成果就是一方毁灭别的一方,所谓的寝兵与和解不过是将成果呈现的时候推移。

在离农场只要非常钟路的时候,都佛他们脱手了。当他们开端奔驰的时候,明显轰动了前面尾随的人,那些人非常警悟的立即散开,冲进了四周半人多高的草丛中。都佛当机立断,立即分作两批,盯住了两小我,他还大喊了一声。

但是当一小我伤害过其别人,乃至是杀过人的时候,心态就会完整的不一样了。这一点伍德本身深有感到,在他杀死那三个诡计把他拖进巷子里暖和一下身材的流浪汉之前,他只是一个爱胡想的家伙。但是当他杀过人以后,他就不爱胡想了,因为他感觉能够实现,并且也实现了本身的胡想。

一小我有没有伤过人,或者说的更严峻点,一小我有没有杀过人,他的心态美满是不一样的。在没有伤害过火至杀死过同类之前,我们能够把这类人称作为浅显人,具有了普世代价观和品德的浅显人。他们就像那些教科书里埋没着的人,用品德和伦理将本身的双手紧紧的捆绑在一起。

这一趟还算轻松,跟着马车的颠簸,格拉夫不知不觉中睡着了。

此时都佛望着五六个带着毡帽穿戴风衣的家伙紧跟在马车前面的时候,他考虑一会,决定临时不脱手。倒不是他惊骇甚么的,一方面在都会中居住的人太多,谁晓得哪个角落里就像之前那样,会窜出一个流浪汉来。如果被人目睹了一场厮杀,很有能够会好事。

另一方面,从对方的速率和警悟性上来看,他们仿佛并不想要把马车截下来,反倒是一向保持着相对安然的间隔,吊在前面。以是都佛感觉,与其在都会中脱手激发不需求的费事,到不如遂了他们的心愿,比及了城郊后在脱手。

十几年非常风景的生涯让他有些收缩了,乃至于做出了弊端的决定。

他们不是羊,是狮子。

“抓住了一个,别的一个也不要放走!”

他当然不会明白这两点污渍实在是已经有些干枯氧化后的鲜血,更不会明白伍德之以是快速的拜别,是因为他小瞧了格拉夫这些新面孔。

马车行驶了约莫有十几分钟,分开了特耐尔城最繁华的市中间,街道上再次变得冷僻了起来。即便能瞥见有一两小我在路上行走,他们也是低着头,行色仓促的模样。

一句话,就让格拉夫的睡意全无,他颧骨上的肌肉抖了抖,立即拍打着马车的车厢,从马车一边将油灯提了下来,“快,快去看看产生了甚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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