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4.第十四章[第2页/共4页]
见到常桑和朱晟一起有说有笑走出去,他面上一顿。
“公子,但是饿了?厨房油烟重,您去后院等着,我顿时安排刘大上菜。”王大胖一见到常桑,立即放下厨具走了过来。常日里厨房忙的时候,伴计们都会主动来这里帮手。
常桑说完,低头喝了一口茶。
“咳咳,咸鱼的意义就是贪玩的人。我去看看小米吃饱了没。”常桑赶紧转移话题,她还是不要教坏了朱晟这个大好少年。
比如这朝食要平淡、营养、易消化,来自于秦舍长的建议。
朱晟是不是为了奉迎常桑,才这般小意?他晓得常桑是女人吗?
“不瞒两位哥哥,这是我长这么大以来,吃过最好吃的一顿饭食。”朱晟放下最后一根鸡骨头,满足地赞叹道。
她俯身检察阿喜种的种子,小苗已经长到食指那么高,看不出甚么特别的来。
常桑没想过跟朱晟讲事理,玩乐罢了,何必把胜负看这么重。
“司马大哥有所不知,常大哥本日在城西碰到了小偷,恰好被我给撞见。你放心,小偷我已经让人送到官府去了,常大哥无事。厥后,我们又一起去看了斗鸡。常大哥眼力非常好,还跟我说了停止斗鸡比赛的发起……”
步行回到四方客店,司马邵元正站在收银台前跟秦舍长筹议着甚么。
王大厨的伎俩非常专业,他的重视力都放在面前的食品上,没有涓滴对劲和邀功的意义。
朱晟火急地站了起来,“好好好,这个名字好。王大厨,别吊我们的胃口了!开饭吧!”
常桑和司马邵元对视一眼,王大厨竟然研讨出了叫花鸡。
在常桑和朱晟分开后,隔壁茶馆传来楚大的声音,“公子,这常桑可真是奸刁得紧。朱晟被她教唆得团团转。”
来四方客店才几日,小米的脸上已经有了赤色。长肉倒是看不出来,但是精力状况非常好。人也比刚来的时候活波爱笑,这才像是个十来岁的小女人。
因为食材有限,这道“八宝鸡”临时没有在四方客店餐厅推出。仅仅是肉夹馍和千层饼已经让王大厨忙得脚不沾地,前来咀嚼的客人在四方客店门口排起了长队,有很多都是打包带走的。
“司马大哥,我也是刚晓得你在改革房屋。有甚么需求的固然跟我提,别客气。我看这个院子冷僻了点,我下午命人送点鲜花和植株过来。”朱晟想着,总不能老是来吃白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