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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拐卖判五年?给我满族抄斩》 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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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章 疯了疯了[第3页/共3页]

“论遴选状师的首要性!”

“就是,白瞎了这副高大帅的皮郛。”

“不是,白潇觉得法院是他家开的吗?”

全场温馨。

被告状师项前辩论结束后,法官面向被告方席位问:“白潇,对于被告状师的辩论,你们是否有贰言?”

白潇回:“有贰言,人估客的拐卖行动形成了受害人小花父母的灭亡,属于严峻情节!按照《华国刑法》的规定,该当判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无期徒刑。”

“当我一出来小花家里,看到小花爸爸尸身的时候,我就晓得他不是酗酒死的。”

白潇:“好的,审判长。”

“喝醉了会把统统人当作人估客,见人就问:你把我家小花拐到那里去了?”

“这个白潇是甚么狗屁状师啊,看得我想报警!”

“现在真的是甚么人都能够当状师了。”

白潇第一次陈述诉讼要求的时候,现场的反应很较着。

“卧槽!这个白状师知不晓得本身在说甚么?”

“特别是小花爸爸死了以后,小花妈妈精力状况就更加严峻了!”

“我也感觉,如果如许规定,必然能够实现华国再无人估客的乱世!”

“起首,对于被告状师让判人估客极刑,因为案发时至今已经畴昔21年,按照《华国刑事诉讼法》的规定,已过追诉时效,不能再究查人估客的刑事任务。”

白潇迟缓清楚大声地说出了第二个诉讼要求。

30个村民轮番作证。

“如果人估客连牢的不消坐的话,我只能说我对华国的法治很绝望!”

法官:“被告状师,请你再反复一下第二项诉讼要求!”

实际上,只是说了一堆屁话罢了,跟案件本身触及的法律干系无关。

“是啊,这个项状师如果小花的状师就好了。。。”

“其次,即便未过追诉时效,那么也不该当判极刑,因为本案没有严峻情节,按照《华国刑法》的规定,拐卖妇女儿童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咚咚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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