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故友相见[第2页/共3页]
清歌跟着或人出来,耳边是他絮干脆叨的话,脸上没有涓滴的不耐烦,细心看,眼底还带着些微的暖意,耳边,侯明达还在说着,“清歌,你的心也太狠了,说去四年就去四年,也不说趁着假期返来看看我们,大师都很想你,改天我组个局,一起出来聚聚,先说好,你可不准回绝。”
侯明达还说了甚么,却因酒吧里太吵,清歌并没有听清。耳边是震耳欲聋的音乐声,侯明达带着清歌直接去了吧台,不晓得跟调酒师说了甚么,人家直接就放他出来了。
“不喜好?”侯明达见她尝了一口就放下了,摸索着问道。
清歌尝了一口,皱眉,除了血腥玛丽本身的又甜又咸的口感以外,还多了些……酸味?可细心咀嚼,却又带着一丝干涩,总之,味道非常奇特。
侯明达舒了一口气,总算是让她对劲了,“那我再给你尝尝别的,是我最特长的。”说着,不等清歌回应,就开端调酒。
闻言,侯明达眉头微皱,拿过酒杯喝了一口,额,仿佛确切多了一点点,讪讪,“我再给你调一杯,这绝对不是我的水准,必然是我见到你太欢畅了才会失手。”
清歌禁止他,“行了,别折腾了,我不是来找你喝酒的,出来,坐下。”
有人问为啥姐姐还在念大三,mm博士都读完了,那是因为清歌智商高,是一起跳级的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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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多久,一杯如彩虹般残暴的酒就放在了清歌的面前,“尝尝,这是我比来刚学的,名字就叫彩虹。”
“清歌,我们这么久没见,你竟然鄙吝到连一个拥抱都不肯意给我。”来人说着话,看着清歌的眼神更加幽怨,就像是一个被渣男丢弃的幽怨小媳妇。
清歌嘴角轻勾,似讽刺,似感喟。
侯明达傲娇地哼了一声,抬手勾住清歌的脖子,一副哥俩好的模样,“算了,小爷大人有大量,看在你明天刚返国的份上,就不跟你计算了,走,小爷请你喝酒去,我跟你说,我比来新学会了一种鸡尾酒,我调一杯给你尝尝,包管你会喜好。”
清歌算是侯明达熟谙的人中最聪明的存在,也是他最崇拜的人。固然不在一个黉舍读书,但二人的干系非常好,清歌还在海内的时候,他们常常一起玩儿,是铁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