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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号重案组》 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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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78章 踩踏事件(3)[第4页/共4页]

如果是如许,凶手必定会在夹克衬上留下鞋印,但是,要做到精确地踢中肾脏部位,而使他肾脏分裂是很难做到的,除非凶手颠末无数次练习,并且此人的力量非常大。

他进浴室仓促忙忙地洗个澡,把本身放到暖和的床上,筹办睡觉,但是睡不着,脑海里总有个疑问:谁在电子大厦的露台撒钱?他为甚么要把钱撒向麋集的人群?会不会是他用心制造混乱,达到一种不成告人的奥妙?如果这小我不是疯子,内里必定有题目!但是疯子普通没有那么多钱。

“我把死者的左肾取出,放在解剖台上细心察看它伤口的形状,发明它只受过一次重击,就是说其他踩踏死者的人没有对肾脏形成伤害,因为腹腔和背部很好地庇护着肾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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