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四章 大荒村[第3页/共3页]
村口有几位白叟,均是这村中的长辈,年事大多都在六十以上,但表面却只要五十岁的模样,照荒鸿石所说,若无不测这里的每一小我都能活到一百岁,但这根基是不成能的。
那名有见地的老者沉吟半晌,半响后才道:“那应当是如此了,传闻神仙一瞬万里,缩地成寸,手腕移星换月,或许阿谁奇特天下便是如此,每走一步都在实际中走过了万步!一番路程下来就来到了这里。”
因为他能够再也见不到那些人了,他的生命另有很多,还很冗长,当初为甚么不好好聆听他们的教诲?而要自顾自的去寻些虚无缥缈的存在?
他曾在外界听闻,世上有一个名为凡土的处所,间隔北荒隔了一个大洲的间隔,那边地盘肥饶,资本丰富,是修道圣地,但是糊口在那的都是凡人。
话音一落,叶长生也站起家来,大步跟上步队的脚步,其双眸愈发的敞亮果断,那是永久不灭的光彩,一颗止步不前的心于大火中冉冉升起。
“废土?”
不过叶长生没有多问,只是悄悄的听着荒鸿石的陈述,十几个村中有一个叫大荒村的,而这个村庄便是他所属的村庄,便是浩繁村庄中的一个。
到了那边,叶长生感觉乃是一处绝佳的天然地貌,耸峙于半山腰,风景美好,有山有水有人家。
“鸿石,返来呐?如何带返来这么多人?”
全村高低被一条河贯穿,此中一处因为高低落差较大而构成了瀑布,水是生命之源,大多数部落都是依仗在水源上建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