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四章、斩我[第3页/共3页]
方才瞥见的那些嘴脸,他们需求一个站出来的人吗?不,他们已经风俗沉默与忍耐。
地痞问:“那到底谁动的手?”
我错在哪了?我不该杀了青虎帮的那些人?不,就算为父报仇我也非杀不成。若我不杀,他们也会辱我脆弱,杀便杀了,我为何要在乎别人?要让他们辱我,骂我,打我,杀我……
刽子手见状嘿了一声,抡圆双臂一刀斩下!
囚车从大道上驶来,李长安头戴桎梏被关在木笼内,一起上行人吵吵嚷嚷,批驳不一,他干脆双眼一闭充耳不闻。
一刹时,任何束缚都被脱去,脸上身上没了秽物,肩上没了桎梏,身材变得很轻,再无血肉累坠。
我错在不敷强大,错在不该把性命交予别人之手……
这打头的人一扔,其他地痞地痞之流也起了兴趣,四下寻觅暗器去了。
“谁晓得呢!”
此时,贰心中想的尽是那匪夷所思的一刀。
“你的朝气,只在平生灭间。”
“好!”地痞奸笑一声,从中间摊子上抄起一个烂白菜帮子就掷了出去,喊道:“李长安这小子没爹没娘,心狠手辣,打死他!”
若说青虎帮是群狼,李长安就是猛虎,人见猛虎驱狼,天然是对狼和猛虎都害怕的,也并不会对那猛虎有多感激,更何况现在猛虎在笼中,而人却在狼口之下,要先奉迎哪个,孰轻孰重,谁还分不清?
他呢喃低头,只见本身身上已不是囚服,而是一身玄玄色窄袖劲装,恰是三天前雨夜中穿的。
那人嘿笑道:“榆林街豆腐坊的,读过几本歪书,毛哥不熟谙我,我却熟谙您啊。”
那小生眼睛转了转,“毛哥,事不宜迟,占一步先机,步步抢先。”
驭使刀光斩向本身之时,白忘机在牢中的私语又闪现耳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