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六章 雾森[第3页/共3页]
而他所能给出的酬谢,让参与的每一个佣兵都有碰到土豪的感受。
不过,洛明本身最是清楚,本来他只是想用剑光闪一下那边那只魔兽的眼睛罢了,如果它逃脱天然好,如果它被激愤的话,离开了暗藏状况,还长久的落空目力,洛明如何会怕它?
再今后,洛明也没遇见甚么魔兽――魔兽又不是老鼠兔子,各自有本身的领地才气赡养本身,普通不会扎堆呈现。倒是碰到一头小鹿,洛明本着可持续生长的精力没有脱手,两个佣兵也没动。
但既然被阿雅戳穿了他附庸风雅的行动,洛明再一看,就发明大要的文雅,实在袒护不住底下的发作户气味。
当然他是店主,这点没甚么可说。而初级佣兵吃的好,就要做更重的活。
“不愧是格兰蒂大人的火伴啊……”阿谁青铜级佣兵固然比洛明反应慢了点,但总算不是庸手,也已经认识到产生了甚么事。
而浅显佣兵们能够吃到店主供应的炊事,不必自带干粮,也是件不错的事情――很多人不清楚,便利照顾的干粮偶然候比普通的一顿饭还要贵。
而列文的仆人便用石头和土架起了大锅,将一部分食品从车上卸下,将残剩的重新装好,便要开端做饭了。
迷雾丛林固然不算特别大,但也不是一小片林地那么简朴,离必金城也有七八千米的路程,这位列文先生便筹办了两辆三架马车。
回到丛林边的营地,已经有几人返来,而他们所卖力的方向也出动了大量黑铁级佣兵开端搜刮。
归副本身白银级佣兵的气力被承认,能够坐马车,也能分到不错的炊事和帐篷,洛明一点牢骚都没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