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4章 公道话[第1页/共3页]
这一眼满含凶恶的意味,沈明远本就不是多么硬气的人,被这么一看,顿时就吓了一跳,脚步也不由放慢了下来。
乐想几近想要感喟,面前这个男人数十年如一日地……让人喜好不起来。
以上各种,乐想当初没少被人借着由头嘲弄。
并且……
沈明远并不是个气度宽广的人,特别他还看重面子。郑满福说了如许的话,不管成心偶然,过后都会被沈明远清理。
“我已经吃过了。”不等沈明远说完,乐想就打断他道。
郑满福昂首打量了他一眼,沈明远比乐想大两岁,现在已经三十七岁了,按说和女人比起来,男人的保值期比较长,年近四十的女人常常已经成了昨日黄花,男人则相反,这个期间的男人常常比那些小鲜肉更有魅力。
她的皮肤还是不敷柔滑,双手也不敷细白,头发还是随便地束着,小疤痕犹在,但那些嘲弄却再也没有呈现过。
乐想对沈明远这类“天真”的话早就有了免疫,反倒是郑满福听得很有些不成思议,忍不住转头瞪了他一眼。
另一边,乐想有些猎奇地看了眼身后,有些奇特沈明远竟然没有追上来。
她淡淡道:“我没有活力,如果你不再持续胶葛的话。”她抬了抬腕表,规矩道:“抱愧,我另有事。”
沈明远神采一怔,顿时便有些不欢畅,瞪着眼睛道:“你就不能陪我坐坐?”
但是年纪上来了,本来那些令媛蜜斯顶多被人恭维一句保养有道,一点也看不出实在年纪,乐想身上的时候却仿佛停驻了普通。
想要听到一句公道话。
有点高兴呢。
乐想皮笑肉不笑道:“抱愧,我不是应招蜜斯。”
乃至,如同逆发展普通,很多人看来,乐想并不但是没有变老,反而一年比一年美,明显五官没变,但就是让人感觉标致了。
沈明远却并非如此,他的面貌也不差,固然不是顶级帅哥,但也有浅显程度的帅气,一米七七的身高在男人中也是不错了,勉强能称得上一句高富帅。但是现在……不丢脸出他平时应当有用心保养,但三十七岁男人的皮肤和二十七岁已经看得出较着不同,更加暗淡粗糙,再看身材……沈明远明显是那种连健身房都不进的人,固然衣服剪裁得很奇妙,一眼看去身材普浅显通并不是多辣眼睛,但以郑满福的眼力却能看出此人脱了衣服以后肚子必定不小。总的来讲沈明远还不能归类到中年发福的行列中,但就和浅显中年大叔一样,没有较着缺点,但也没有闪光点让人发掘。特别……作为一个混吃等死丁点本事也没有的纨绔大少,他身上除了那点养尊处优的骄贵之气,底子没有气质可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