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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从我捡到了杀生丸这白富美[综]》 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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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9.第二十九只狗[第3页/共4页]

他没听错吧?

“我……对狗毛过敏!”

就算没有丐帮的技术,叶久泽还是战无不堪。而为了制止天下被粉碎,为了保护天下的战役,叶久泽机灵地想到了“杀狗敬狗”的大招!

让你搞事!让你臭屁!搞不死你丫的!

犬夜叉暴露了便秘的神采,分分钟辩驳道:“我不喜好他!”

可“铜墙铁壁”有了,也禁不住它们窝里反。叶久泽肠子都悔青了,他真没想到三只狗里最闹腾的,竟然是大病初愈的金毛!

戋戋抵挡,他如何能够放在眼里――

他吉尔加美什坐拥万千宝具,具有无尽国土,王座下雄狮无数……莫非还要他本身撸?!

群众大众策动力量忙活了大半夜,才算节制了火势,没让周边的屋子也跟着燃烧起来。但叶久泽的居处烧得只剩个框架,里头的物品更是半分不剩,都成了灰烬。

藏獒瞥了它一眼,找了个合适的角度趴下,筹办赏识“同僚”不利的出色片段。

叶久泽当即铲飞了邪见,喝道:“禽兽。”

叶久泽对此并无牢骚,他的狗烧了别人村的屋子,还不兴他们赶他出来吗?更何况,“枫之村”的人当真朴实,既没索赔也没闹腾,还留了他一顿早餐,也算仁至义尽了……

叶久泽摸了摸鼻子,内心挺过意不去的。他筹办拖家带狗前去深山老林安营,在没将狗子驯养好之前,风餐露宿无疑是个明智的挑选。

他悄悄抬眼,瞥了下白柴:“您现在这么小,完整不能照顾本身,身边应当有个肱股之臣为您经心极力。不管是打水做饭,还是梳理毛发,或者是洁净身材,邪见必然万死不辞!”

顷刻间,线头与狗毛齐飞,拳头共利爪一色。

氛围刹时难堪==

且,送完荷包子他就遁入山林,哪怕真有不长眼的家伙盯上他的财物,别说抢或偷,先找到他这小我再说吧。

恍忽间,豪杰王想起了一句话:出来混老是要还的。

可叶久泽是谁?他是养过哈士奇的能人,是统帅着三只不费心狗子的“万狗之王”啊!

“噫?啥味儿?”叶久泽停下了行动,看着如同死了普通的金毛,“咋那么熟?”

再瞅瞅身边的“美人”――熊孩子和两只看热烈的公野狗==

都特么见鬼了!

世人:……

叶久泽没多话,只与他们道别,他抱着白柴、拖着金毛、拽着藏獒,走的背影略显苦楚。

他堂堂豪杰王,竟然有一天被人捆着挠脚底板!

豪杰王悲从中来,挣扎得更加冒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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