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007章 大总管[第1页/共4页]
没有插手过劳作,对打猎也是一无所知的‘巫’,却用必定的语气说雷巨他们必定会白手而归。这就够奇特的了。幸亏‘巫’也不是那种说话喜好说半句话的人,他说出了本身的来由:“作为部落的‘巫’,曾经的……”
李顿微微皱眉,这故乡伙不会是想要表功吧?
至于蛙,也不晓得奇异的澳大利亚人是如何想的,连烟头都吃的蛙能是善类吗?
说完,‘巫’就笑盈盈地看着李顿,李顿心中警悟,随后暗骂一句:“老混蛋,刚才如何不说?”
不过‘巫’的挑选还是让李顿大吃惊一惊,就见‘巫’咧开嘴笑了起来,笑起来很生硬,也很丢脸,大抵这辈子‘巫’就没有学过如何去笑,发明李顿惊奇的眼神,‘巫’有些为莫非:“是不是……笑起来很丢脸?”
兔子没甚么肉,这是一个思惟的盲区。
“要不我追上去奉告雷巨,兔子的习性?”
面对李顿的诘责,雷巨喘着粗气,脸涨得通红,仿佛面对了人生中最大的热诚。兔子,这类怯懦,傻乎乎的生物也能算是猎物吗?关头是这类生物太纤细了,巴掌大点的玩意,他一顿饭就能吃掉五只烤兔子。
“兵士的身份是崇高的,是为了庇护部落的安但是存在的。如何归去让你们专门给兔子做保镳?”李顿想的是兔子这类生物,只要有一个坚毅的笼子,能够投食和清理,连小孩子都能做好,让一个成年男人去养兔子,他的部落还没有豪侈到这个境地。
唯独让人遗憾的是曾经的蛮牛部落实在太穷了,乃至于‘巫’向来没有胖过。
还大总管?
“野牛也是肉!”
兔子的糊口习性,李顿也不清楚。他就是从乱七八糟的杂志,科普读物,乃至是电视上看到过兔子是比老鼠更能滋长的哺乳植物。并且个头比老鼠大,肉能够吃,皮能够做衣服。起码兔子皮的大衣是皮草家属中的一员,谁传闻过老鼠皮的大衣?
这一点,李顿倒是传闻过,不过他是从后代的电视上看到的,比如说:岳姓,这个姓氏就是来源于部落联盟期间的官职,是专门对违背部落盟约,或者对宗主部落有贰心的诸侯判罚的官员。而在繁体字里,‘岳’姓的上半部分是一个‘山’字头,下半部分是‘狱’,意义就是法律如山。
而李顿口口声声说几天前他昏倒半天,是被神灵呼唤的事,‘巫’是不太信赖的,做神棍这么多年,他这点眼力还是有的。哎……跟着一声长长的感喟,‘巫’下了一个决定:“好吧,选一个姓氏也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