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六章 我记得[第2页/共2页]
自此,时湘便悄悄在莫家住下了。
夙起晚归,莫仁杰第一眼看到的必然是她,那种乌溜溜的眼睛暴露眼巴巴的盼望神情,真让民气都软了一块。
垂垂的,莫仁杰发明了女人的窜改。
下一秒,她用那张残破的脸庞,暴露了甜美天真的大大笑容。
埋在放心可靠的胸膛里,时湘忍不住用手抓住了这个俊美女人的衣角,带着一丝哽咽,悄悄渐渐地说,“实在,我记得的。”
没有畴前那些不夸姣的畴昔,曾经有多么的丑恶,都被埋葬进了光阴的灰烬中。
失忆了,真好。
他一改之前事情狂的态度,定时定点地回到家中,每天第一件事就是喊来管家,扣问本日时湘的环境。
“你记得甚么?”
每当深夜余暇下来的时候,男人会去到时湘的房间里,不眠不休地替她调点滴、换药,一应琐事全都亲力亲为。最后,悄悄看着她吃药后甜睡的模样,然后在她醒来前分开。
书房里,莫仁杰同私家大夫停止了一场严厉的商谈。
他晓得,那必然是时湘本能躲避的一段影象。
身材一好,时湘就常常趁着没人束缚,跟在花圃的花匠前面,东问西问,修剪灌溉,对每一朵斑斓的花朵都充满了兴趣。即便鼻子闻不到味道,她也总爱靠近花心,深深嗅上一口,满脸都写着满足。
但统统人的体贴程度,都及不上莫仁杰一人。
“好了,统统都畴昔了……”
只是,畴昔的毕竟是畴昔了。
“我记得,是你救了我,照顾我--你对我很好,很好……不管忘了甚么,我也不会忘了这件事。”
那一天始终是男民气里的一个坎儿,迈不畴昔。
除此以外,她更喜好扮演着莫仁杰的小尾巴。
楼下的花圃里,时湘穿戴浅蓝色的家居服,哈腰赏识着盛放的夏花,两只眼睛亮晶晶的,笑意盈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