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送死(上)[第2页/共4页]
老王曾说,做捕快,每多活一天,都是老天爷的恩赐,但是老头儿我年近花甲,平生刀口舔血,还能活到明天,只凭两点:一是老头儿我本领大,别人动不了我;另一个是老头儿我面子大,阎王爷舍不得动我。话固然说的标致,但是老了终归是老了。他但愿,今晚过后,封刀洗手,不再做最老的捕快。
住在云来堆栈就是要和老王一决高低!
男人谈笑,总会爱扯上裤裆里那点事,众捕快听后,忍不住一阵坏笑,而老王却始终板着脸,一言不发。
“脱手!”
刁老头又嬉皮笑容地向老王走去,对他说道:“老王,你是不是要问我为甚么不带刀……嘿嘿……实话奉告你,明天我是不筹算脱手了,戋戋一个刺客,有你快刀老王就够了。但是,你放心,今晚我也不能闲着,我带了笔墨和三炷香。王老头,三炷香以内,你可要拿下。”刁老头说完,几个小捕快忍不住低下头,躲开老王的目光,老王环顾一周,心中顿时明白了。
但是,明天,刺客竟然睡着了。
老王又环顾一周,问道:“还差一个。方略呢?”刁老头答道:“这孩子,昨晚打猎的时候摔上马来,伤了骨头,躺在家里装死。”说完以后,又摸了摸本身的老骨头,说道:“幸亏方略年青,禁摔,如果老头摔下去了,那可就是真死了。王老头,你当初夸他甚么‘一条腿跑死千里马’,现在千里马没死,这小子倒先躺下了。”老王听刁老头语气轻松,便晓得方略并无大碍,轻声说道:“臭小子,伤的真是时候。”
这两句老了,一句送给本身,一句送给这把刀,人老了,刀也老了。老王的佩刀材质浅显,并非宝刀,刀上已经卷起十几个大小分歧的缺口,这些缺口像老王脸上的皱纹一样,已经难以抹去。但是,一柄旧刀,一个老捕快,倒也相得益彰。
在半夜天仍然保持复苏的普通有四种人:捕快、盗贼、妓女和嫖客。但这四种人极有能够埋没着另一种身份,那就是:刺客。
“因为他的左手底子不会用剑。”
“刁老头和方略去哪了,刁老头!”老王喊道。谁知他话音未落,只闻声背后一人呼喊道:“来了,来了,老刁我在这”老王转过甚,一个白发苍颜的老者笑嘻嘻地跑了过来,恰是老王所唤的刁老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