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四章 有钱能使鬼推磨[第4页/共5页]
说完,他就直奔楼梯。
淇县是一个三等小县,差人所内有警察共一百人,也是全部淇县的武装力量。
刘强又警告了一句,动员部下走了。
这位刘所长,名叫刘强,淇县差人所警佐。
苏文星也不好禁止她,因为他又有甚么资格,来禁止乔西?
乔西一脸倔强,看着苏文星道。
他临走时,又看了苏文星一眼,然后扭头对马三元道:“这小子也不是省油的灯,不然谁会专门谗谄他呢?想个别例,让他从速滚出淇县。
可实际上,马三元的这个‘三爷’在很多人眼里,底子就是一个笑话。
“我是说,他们这么做,是甚么意义。”
翻开箱子,内里放满了用油纸包好的枪械和枪弹。
“城里有匪贼?那如何办?”
不过,他并没有坐下来,而是靠着房门站定。
乔西猜疑道:“三爷,你甚么意义?”
你呢?
大门生,从南边过来,并且是在当局做事,估计也是第一次来这边。”
不过,还是要谨慎一点为好!
乔西说完,就超出了苏文星,噔噔噔上了楼。
苏文星和乔西分开,马三元走到房门口,向两边看了一下,就关上了房门。
“呵呵,老三……是不是姓苏的,你说了不算,得我去调查才行。”
民国三年,袁世凯为加强各地治安,同一差人办理轨制,因而公布了《县差人所轨制》。轨制规定,各县必须设立差人所,并归于县知事办理。不过在四年,袁世凯变动条例,把差人所直接打算进了省差人厅。
“三爷说的有事理……据我所知,间隔淇县比来的军队,就驻扎在汲县。如果淇县遭受进犯,汲县的军队最迟会在五个小时以内到达淇县。
“这不成能!”
各县勿论大小,都必须设立差人所,设警佐一人,巡官一人。
马三元也不愤怒,笑嘻嘻把刘强拉到了中间,“刘所,小苏毕竟是我这里的人,这么不分青红皂白的抓走,说不定会影响到我店里的买卖。”
我们这城里,有一百多差人,手里拿的也不是茹素的家伙。刘强那小我我也晓得,之前在军队里干过,有点花样。淇县的防务不差,匪贼想要进城,除非用重火器强攻……不然,他们别想攻进我们这淇县城。”
说话间,两块大洋就落入刘强的口袋。
苏文星放下羊毫,把账簿押好,站起家来。
“我就是。”
“金子,照看着一点,有事情楼上喊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