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004.妻乃敌军之将[第2页/共4页]
如果没有仲修远,这场打了十多年之久的仗早在十年前就已经胜了。而这仗,他是已经不想再打了……
李牧站在床边想了一会,终究还是拧了布帮他清理了伤口。
实在本来那一场仗他们是不该该输的那么惨的,当时他们人数是对方的两倍,就算是硬拼也不至于输得太惨,但是仲修远硬是仰仗着三万多的兵力,把他们将近5、六万人打折了一半。
床上的仲修远没有收起眼中的惊奇,他的视野一向追跟着李牧挪动,像是在确认李牧就是李牧,眼神惊奇而庞大。
仲修远是被痛醒的,凌晨的白霜冰冷砭骨,让他本就疼痛的伤口更是疼痛不已。
在虎帐当中呆了五年的李牧对血腥味非常熟谙,几近才靠近,李牧就嗅了出来,他顺着血腥味找去,很快就在仲修远的腿上找到了伤口。
他第一次见到仲修远的时候,是在四年前的一次埋伏作战中。
第二次见到仲修远的时候,是他带着十万大兵兵临城下的时候,当时候的他一身戎装一匹白马,势在必得,气势如虹。
李牧把秤杆上的喜帕往中间放去,他借着这行动收起了眼中的惊奇,然后仿若没事人般走到一旁桌前放下了秤杆。
李牧看了他一眼,抛弃了手中染血的麻布出门去打水,“别乱动,我去打水帮你清理伤口。”
当初他们先头军队埋伏在前面林间,大将军却领着一众智囊在背面三里开外,探子到前面探了路再回将军那儿报信,然后再给他们发信号,来回最快都得一炷香时候。
李牧心中有所迷惑,面上却并未表示出来。他打了水返来筹办帮仲修远清理伤口时,才发明人已经晕了畴昔。
仲修远长年在疆场上拼搏,身材苗条的他肌肉均匀紧实而有力,双/腿颀长笔挺,但因为长年不见阳光的启事非常白净。
他之前见过仲修远,那是他还在虎帐的时候,一共见过两次,两次都影象犹新。
一夜浅眠。
床不大,两个成年的男人并排躺在上面,身材上免不了有些打仗。
拿了村里头各家各户筹出来的钱说是给他说亲,成果却给他弄了个男人返来,这倒张舒兰能做得出来的事情。
昏黄的晨光下,仲修远侧过甚去时只能瞥见身边的人的半张侧脸,麦色的皮肤,鼻梁高高挺挺,嘴唇色淡而薄,一如当年的模样,仿佛光阴自那以后便固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