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三章 击杀![第3页/共3页]
砰,一个血洞呈现在了刘颉的左肩上“啊,你小子!”刘颉也是个血性男人,不管不顾左肩还在流着血液,持续朝着楚雀大步跨来。
‘竟然是他!’楚雀透过门缝看到,竟然就是阿谁秃顶男,在飞机上对本身做了一个抹脖子的行动。
一步步走到了刘颉的身边“但愿下一次,我们另有机遇再相遇,这一次你就滚回房间里去吧!”说完,大砍刀从上至下,一刀直接砍在了刘颉的脖颈之上。
楚雀决定的阿谁堆栈就在略微右边一点的位置,现在就需求调剂降落伞的飞翔,直接降落在那边。
刘颉走了两步以后,楚雀直接站起了身,抬起枪口对着了他“不要再过来了!”
拉扯了半天赋从内里出来,解开背包直接朝着堆栈跑去,也底子没看四周另有没有甚么其他的修建。
这把手枪是名为约翰・摩西・勃朗宁设想的军用手枪,最早是成为了美国军官的制式手枪,最后颠末端两年的改进,定型为M1911A1。而在这里的这把实际是老式的M1911,而不是A1。
拿到手枪以后,他并没有傻愣愣的站在原地,而是靠在了门旁的墙壁这边。
不过这一个行动却让楚雀万分悔怨,只见刘颉俄然抬起右手,嘴角鼻子都溢出血沫的他,竟然笑了起来,右手一用力,把大砍刀朝着楚雀丢来。
用左手捂住伤口,右手单手持枪对着还对峙没有倒下的刘颉连开了几枪。